东营农高区各社区(含4个村)城乡环卫一体化、“三线一带”及公共区域环卫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东营农高区各社区(含4个村)城乡环卫一体化、“三线一带”及公共区域环卫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登州路71号

本项目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30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东营农高区各社区(含4个村)城乡环卫一体化、“三线一带”及公共区域环卫服务外包项目(东农高公招字【2016】9号)

四、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本项目分为一个包,情况如下:

采购内容为东营农高区中心社区(含管委会驻地绿化管理养护)、绿洲社区(含4个村)、花苑社区、菁华社区、全区“三线一带”及公共区域的人工机械保洁、杂草清除、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共厕所及垃圾桶卫生管理等内容,一年计划投资315万元,招标经营期为2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东营市内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取得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二级(含)以上资质,东营市外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一级资质或取得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一级资质;

3、具备机械化清扫保洁及垃圾运输能力,具有专业机械化清扫保洁、垃圾运输设备,至少单位全部自有两辆垃圾压缩车、一辆湿扫车、一辆干扫车。另外需配备两辆建筑自卸式垃圾小型清运车辆、一辆项目用车(单位自有或提供承诺函),以上所有车辆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全部用于本项目;

4、具有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技术、财务会计、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履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转发住建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鲁建城[2012]44号)文件要求的能力;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须提供《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原件(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运输)证书原件;

3、提供两辆垃圾压缩车辆、一辆湿扫车辆、一辆干扫车辆的行驶证原件(要求单位全部自有);

4、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字(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两辆建筑自卸式垃圾小型清运车辆、一辆项目用车的行驶证原件或提供“两辆建筑自卸式垃圾小型清运车辆、一辆项目用车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天内购买、到货并全部用于本项目”的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要求垃圾压缩车为后5吨(含)以上,垃圾压缩车最大总质量不小于10000kg;湿扫车运载量为8吨(含)以上,湿扫车最大总质量不小于16000kg。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以车辆行驶证时间为准)。建筑自卸式垃圾小型清运车辆要求12马力(含)以上。

要求车辆所有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或为投标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名称显示为投标人子公司或分公司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报名时、开标时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相关车辆,中标后必须全部用于本项目,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

投标报名截止后,招标人在相关权威部门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车辆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该投标人投标资格。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8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在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4楼(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登州路71号)接受报名。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8日,8:0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

2、地点: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4楼(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登州路71号)。

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谢绝邮购。

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7月28日08时00分至 2016年7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三路160号)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7月28日09时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三路160号)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政府采购网、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监督单位: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纪工委、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财政局、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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