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落镇2024年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云落镇2024年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以及省、揭阳市及我市要求,结合《普宁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普消安委〔2024〕2号)《普宁市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普消安委办〔2024〕18号)和我镇实际,集中精力重点抓好全镇突出火灾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全力以赴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坚决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参照《普宁市2024年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普消安委办〔2024〕30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施党政领治、行业联治、单位自治、专家诊治、社会共治,着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能力水平,全力以赴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以高水平的消防安全服务保障云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整治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按照《普宁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既定部署和《普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按照“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的原则,由原定结束时间3月31日延伸至9月30日,对全镇人员密集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性小型场所(含“九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等4类重点场所,聚焦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材料、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5类突出问题,持续开展除患攻坚“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6个集中行动,坚决整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10月10日前,对整治工作进行综合验收。

  (二)扎实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总体部署及国家消防救援局《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方案》(消防〔2024〕10号)工作要求,结合《普宁市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既定工作安排,扎实开展“拆窗破网”和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动态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问题隐患,依法依规全面整治生产经营性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等障碍物(老年人照料设施、儿童活动场所、学校、医院等按相关法规、标准要求设置的防坠落措施除外),推动居民住宅拆除防盗网或开设逃生窗,配置辅助逃生设施,并全面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登高操作的障碍物。年内重点完成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生命通道”全面畅通,其他场所消防“生命通道”有效治理。具体行动方案另行印发。

  (三)持续深化电动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深刻吸取江苏南京“2·23”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安委〔2022〕10号)《揭阳市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揭消安委〔2022〕8号)及《普宁市电动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普消安委〔2024〕1号)的分工要求,持续深化电动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消防安全监管机制文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电动汽车充电站、分散充电设施的设置及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改装、行驶、停放、充电、回收等环节监管链条。5月底前全部完成每个村(社区)至少建设1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及全镇住宅小区、商业体地下车库100%完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间建设的任务,依法打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加大电动自行车动力蓄电池、充电设施质量监管力度,结合国家统一电池标准制发推动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加强对退役动力电池及其他废旧电池的规范管理,防范使用废旧电芯等从事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生产、加工,杜绝废旧电芯二次使用,有效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

  (四)居住类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提升工程。重点针对经营性村民自建房“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防火分隔不到位、回迁安置房及居民住宅消防安全设防等级低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实现违规住人突出风险动态清除、居住部位防盗网有效拆除或开设逃生口、防火分隔降低风险措施落实到位,并推动居民住宅安装家庭联网式报警装置等早期火灾报警装置和灭火装置,推广居民住宅家庭配备缓降器,防毒面具、手电筒等辅助逃生器材,确保一旦出现火情早发现、早预警、早疏散、早处置,进一步提升居民住宅抗御火灾能力,有效降低居民住宅火灾亡人率。

  (五)常态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针对我镇个体经济活跃、“三合一”场所量大面广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消除“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有效办法,探索建立“三合一”场所整治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整治工作,深化落实“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各项任务措施,对“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现象采取“零容忍”措施,组织各级力量实施群防群治,逐一摸排建档,清单式推进整治;强化整改措施落实,对照摸排出的场所底数,明确隐患整改计划和整改时限,倒排工期,按照轻重缓急分阶段、分步骤逐一推动落实“拆窗砌墙”和“四加一”整改措施;深化“反三合一”中心小程序运用,将“三小”场所全面录入小程序,纳入监管范围,依托小程序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动态更新场所隐患及整改情况,推动基层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三合一”场所长效监管机制;综合运用督导检查、挂牌督办、通报提醒、警示约谈等手段,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推动整治任务、措施、责任“三落实”,切实降低“三合一”亡人火灾风险。

  (六)针对性自主行动。在深度分析2023年至2024年火灾起数的基础上,研判找准本地火灾发生概率最高的高风险行业和场所,以及本地重点经济业态存在的突出潜在风险,可按照“分区施策”原则,根据区域性火灾风险特点,部署开展针对性、个性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四、整治分工

  (一)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或工作清单,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进度表、路线图,建立健全底数清单、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常态化会商研判,分析研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采取针对性、差异化防范举措,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强化重点管控。结合本地实际,推动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紧密融入高质量发展、文明城市创建、平安广东建设、乡村建设行动、年终绩效考评等各类考核评价指标,指导村(社区)一级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落实整治措施。按照“边排查、边整治”原则,定期分析研判工作落实质态,细化工作措施,用足执法手段,强化宣传培训,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工作督导,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适时召开工作现场会推广先进做法,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云落镇党委、政府、党政领导、有关部门、单位和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部分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和《普宁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既定分工,落实“三管三必须”,履行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制定本部门专项整治实施细则,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切实强化本行业、本领域消防安全工作力度,指导督促社会单位(场所)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主体责任。

  (三)各村(社区)要梳理总结本辖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滚动研判分析存在问题,科学部署针对性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辖区单位场所基本台账信息,组建联合整治小组开展整治工作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专人跟进督促指导隐患整改落实。

  五、主要措施

  (一)精准研判风险。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会议,专题研判本地火灾形势,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工作,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

  (二)集中约谈培训。2024年5月底前,各村(社区)要分行业、分领域组织辖区突出风险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集中约谈培训,督促指导场所负责人定期在“粤商通”平台、广东社会消防管理应用平台分别实施线上消防安全大承诺和自查自改报备,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应急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演练,提高场所自防自救能力。

  (三)实行清单治理。2024年6月底前,各村(社区)要分行业、分领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清单。2024年6月底前,有关职能部门要组成检查组,对本行业系统单位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要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2024年12月15日前实现火灾隐患动态清零,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不托底场所和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实施专人看护值守,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四)集中曝光督办。对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集中区域和单位(场所)且逾期不改的,依法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逾期不改且火灾危险性较大的,视情提请地市以上政府挂牌督办。2024年11月15日前,要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并摘牌销案,及时同步登记在案,以形成工作闭环。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不予销案,并持续跟进督办指导,直至完全整改,整改期间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五)严格监管执法。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形势研判和火灾风险辨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重点抽取高风险单位开展监督抽查。对自查未查出或查出后未采取整改措施的,依法上报相关单位予以处罚;对因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风险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对单位或主要负责人实行处罚。要加强行刑衔接和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入刑案件办理工作,对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等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六)强化科技运用。要充分运行信息化管理平台提升消防工作质效。要全面推广消防政务服务平台,落实全省消防安全“一网通管、一网通办、一网协同”的部署要求,实时登记工作信息,确保上下政令畅通、协作高效、数据动态汇总。要全面运用新版广东社会消防管理应用平台,督促社会单位录入完善基础信息,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要推广使用广东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系统,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履职能力评价体系,进一步拓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覆盖面。

  (七)严密综合验收。2024年11月1日前,由镇消安委办公室牵头镇专职消防队成立验收工作小组,分别针对下一级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验收,并逐级向上一级消安委办公室提交书面验收情况报告。

  六、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防范化解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以高水平消防安全保障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推动,把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开展火灾风险精准研判,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把整治工作抓出成效。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部门要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真正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实行源头控制,深入细致开展摸底排查,督促相关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按照行动要求落实整改任务,真正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要进一步织密工作责任链条,层层分解整治职责,确保落实到人、落实到位。要将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纳入各级党委、政府政务督察内容,定期开展调度督导,全面建立健全“日常照单履职、失职照单追责”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整治措施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

  (三)强化统筹推进。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年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专项治理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工作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整体推进、同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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