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画册制作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宣传画册制作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要求及说明
  1.项目名称:宣传画册制作服务项目采购
  2.项目预算:*****
  3. 采购内容:
  (1)设计印刷制作宣传画册(具体设计稿需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批量印刷,采购费用包含设计费、制作费、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2)采购数量:*****
  (3)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要求:
  ① 页面大小:16K(26CM*18.5CM);
  ② 页数52P;
  ③ 封面、封底纸张为300克铜版纸,覆亚膜;
  ④ 内页纸张为157克铜版纸;
  ⑤ 封装工艺为胶装锁线。
  4. 交货(服务)地点:江西省井冈山市茨坪红军北路49号,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
  5.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积极进行宣传画册设计,原则上7日内需完成确定设计稿。待全部货物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95%款项,剩余5%款项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壹年,履约和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乙方向甲方要求付款时,必须提供相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6. 供应商资格标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本项目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项目相关的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 招标文件的获得:中心官网(http://www.qjd.org.cn/)下载。
  中心联系人:0796-*******,赖老师(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及时联系中心工作人员释疑。
  8. 投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准备1份纸质投标文件(格式见第二部分)。投标文件应装订后密封装在一个信封/档案袋中,封口处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9.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6月11日前。邮寄地址:江西省井冈山市茨坪红军北路49号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赖老师:191*****395
  10. 本次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单位,本次报价的情况不主动公开,但可提供书面函复。确定成交单位后,由供应商按照项目采购人要求进行样板设计,设计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进行批量制作。
  11. 若出现下列情况,投标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2)法律法规规定无效投标情形的。
  12.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基地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附件: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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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宣传画册 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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