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火化机二次招标公告

殡仪馆火化机二次招标公告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潢川县殡仪馆的委托,就潢川县殡仪馆火化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潢川县殡仪馆火化机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潢公采【2016】030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潢川县;
2.2 采购内容:平板火化机、拣灰火化机各一台。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能够满足本次招标需求;
3.4供应商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供应商须具有民政部颁发的火化机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3.6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必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7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时间在有效期内);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
4.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4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火化机质量合格证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等原件。
注:上述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 7月26 日下午 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逾期递交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的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潢川县殡仪馆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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