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澳路8号海翔码头办公楼A栋221、A栋219、B栋302

招租公告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澳路8号海翔码头办公楼A栋221、A栋219、B栋302

招租公告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物坐落

面积(㎡)

用途

竞租底价(元/月)

租赁年限(年)

租金递增幅度(每年)

备注

1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澳路8号海翔码头办公楼A栋221

30

办公

1050

3

5%

1、合同履约保证金按末年三个月租金计算。
2、第二年起每年租金按5%递增。
3、用途:办公。
4、电费按使用面积平摊,水费不计。
5、竞租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不得低于50元。

2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澳路8号海翔码头办公楼A栋219

30

办公

1050

3

5%

3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澳路8号海翔码头办公楼B栋302

30

办公

1050

3

5%

注:以上标的概况仅供参考,具体资产状况以现场看样和相关文件的数据为准。

二、标的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联系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拍,即视为该竞租人对租赁标的质量与现状以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充分了解本次招租相关文件及规定的内容及要求,并承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三、租赁用途:办公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法人或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标的物禁止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一旦发现承租方违反前述规定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承租方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2、出租标的物租赁期限届满后,出租方将再次采取公开竞租的形式对标的物进行招租。

3、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建筑结构和使用功能,如需进行大规模的装修,需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

4、承租方不得拖欠租金,在规定期限内款项仍未能结清,由出租方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承租人相关法律责任。

5、如遇政府建设需要拆迁或项目建设、出租方需要收回标的物的,出租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限期解除合同。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出租方规定的期限内按租用前双方确认的财产清单完成移交,且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经济赔偿。

6、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维修保养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在竞租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视为放弃承租权,且被没收竞租保证金。

六、报名方式

1、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我司获取相关报名竞租文件,并持竞租保证金缴款单据原件到我司办理登记,才视为正式报名参加竞价。公告期满后不再接受报名,未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者不能参与竞租。

2、报名联系人:郭宇欣,联系电话:0592-*******

3、报名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寨上西路209号石湖山码头办公楼409室。

注意事项:

(a)不接受现场缴款,竞租人只能到银行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款。

(b)办理银行现金方式缴款时,请在现金缴款单“款项来源”一栏中写“竞租保证金”并在现金缴款单背面注明退还竞租保证金时竞租人收款的银行卡卡号和开户行。使用转账缴款时,需打印网上银行电子缴款凭证页面,资金用途标明为“竞租保证金”。

(c)参加多个标的竞租的,请将各个标的竞租保证金的总和用一张单据一次性清晰注明。

七、竞价方式:采用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八、公告时间

1、公告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

2、公告方式: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福建省港口集团官网网站、厦门港务控股集团门户网站、小鱼网等。

九、监督方式

厦门海隆码头有限公司,监督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2-*******

厦门港务海翔码头有限公司

2024年6月4日

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海翔码头办公室).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楼 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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