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工务段沿线工区电磁组合灶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工务段沿线工区电磁组合灶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工务段沿线工区电磁组合灶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HGWD-2024-GT-008)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工务段沿线工区电磁组合灶采购采购人为上海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工务段沿线工区电磁组合灶采购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方式:
1.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资质审查采取资质先审
2.实施地点:上海工务段(上海市静安区虬江路1150号局东村24号)
采购依据:
1.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实施办法
2.上海工务段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报价人必须是厨房设备、不锈钢产品销售及售后维修的生产厂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报价人注册资金为1000万以上(不含1000万)。
3.报价人必须提供最新的《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书。
4.报价人需提供20KW800大锅灶,通过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依据GB4806.7-2016、GB4806.9-2016、GB4806.11-2016标准,进行测试的《CQC标志认证试验报告》;提供20KW800大锅灶所用线圈具有2016年(含)以后,通过GB/T5080.1-2012可靠性试验第1部分:试验条件和统计检验原理GB/T5080.7-1986设备可靠性试验恒定失效率假定下的失效率与平均无故障时间的验证试验方案。要求:MTBF大于*****H;提供20KW800大炒炉具有《防爆测试报告》,根据GB-3836.1-2010测试,整机符合NPFA30标准的时间-温度曲线要求,经10分钟燃烧后,商用电磁炉内部温度149度,防火防爆测试中,测试烃类气体-空气可燃气体流通产品内部,使气体在其表面燃烧,回火防止装置可耐受15分钟燃烧测试,气流每隔15分钟切断一次,无回火现象发生。
5.报价人须对项目实施安装地点进行现场勘测,报价文件中需提供经用户单位确认的现场勘查报告。
6.报价人应如实提供相关资质内容(投标文件密封加盖公章),采购过程中发生发现提供的与事实不相符,取消投标资格,不予以解释。。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1日,每日上午08:00至16:21(上午),下午13:00至16:0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虬江路1150号局东村24号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 09:00,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虬江路1150号巨东村24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8.其他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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