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车辆段轮对轮轴清洗除锈、车辆外部清理清扫、水泥罐车清罐业务外包集中询价议价公告编号:柳辆询价〔2024〕42号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车辆段轮对轮轴清洗除锈、车辆外部清理清扫、水泥罐车清罐业务外包集中询价议价公告编号:柳辆询价〔2024〕42号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车辆段
轮对轮轴清洗除锈、车辆外部清理清扫、水泥罐车清罐业务外包集中询价(议价)公告
(编号:柳辆询价〔2024〕42号)
一、集中询价条件
集中询价(议价)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车辆段,集中询价(议价)项目审批资金已落实,根据《柳州车辆段集中询价(议价)管理办法》,具备集中询价(议价)条件。
二、集中询价(议价)内容:
轮对轮轴清洗除锈、车辆外部清理清扫、水泥罐车清罐业务外包,应包括柳州车辆段所确定的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第七条)。
三、参与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或其报价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报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人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人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报价产品在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采购人相应处理的,按采购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投标人提供2021或2022年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因成立时间较短,无法提供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以来同类项目的服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须为服务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廉洁承诺要求
双方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为防止实施过程出现廉政风险问题,供方应签定廉政承诺协议书,详见附件1。项目办理过程中报价方发生违反廉洁承诺协议行为的,一律中止合作,并拉入柳州车辆段业务外包承揽单位黑名单,永久取消竞标资格。
五、参与报价须知
1.集中询价资料获取方式: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下载获取。
2.提交报价资料方式及地址
⑴现场投递:须封装完好专人递交至实施采购部门,地址详见本公告第八条。封面注明:柳州车辆段(柳辆询价〔2024〕42号报价单)+报价单位全称。
⑵邮寄快递:邮寄地址详见本公告第八条。外包装封面注明:柳州车辆段(柳辆询价〔2024〕42号报价单)+报价单位全称。
注:递交报价资料应清晰易辩,如资料不全、内容辩识不清及逾期递交的则视为无效。为确保公平竞价原则、防止报价信息泄露,不接受资料传真递交方式.
⑶报价期限:即日起至2024年6月12日。节假日及休息日不接受现场投递,看现场时间统一定在2024年6月7日早上9点,进行现场勘察和技术交底。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772-*******、139*****302。由于铁路工作的特殊性,现场形势比较复杂,未参加现场勘察和技术交底并签字的视为自动弃标。
3.报价资料所需材料及要求:承揽单位营业执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AAA”资信等级证书、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廉洁承诺书》(附件1)、参与报价人资格要求文件、《报价表》(附件3),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4.需提供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明、上岗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询价原则及成交条件
1.询价工作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及保密原则进行。
2.参与报价商家需三家以上,资格审查按本公告第三条执行。
3.首次报价不足三家情形由组织询价方重新挂网二次询价,第一次报价价格仍视为有效。
4.同等质量、同等售后服务条件下,符合询价要求且不超过预算价的基础上,总报价最低的优先考虑为成交供应商。
七、其他说明
1.实施地点:柳州车辆段指定场地。
2.交验时间:接到车辆检修作业计划单后,原则上在检修计划单要求的作业时间内完成轮对、轮轴清洗除锈、车辆外部清理清扫、水泥罐清罐工作。
3.承揽方式:工具、材料、机械设备由柳州车辆段提供,承揽方负责人工、管理、培训、劳保用品、社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等所有费用。
4. 柳州车辆段轮对轮轴清洗除锈、车辆外部清理清扫、水泥罐车清罐业务外包内容及要求:对铁路货车轮对、轮轴清洗除锈。对铁路水泥罐车清罐,将罐体上杂物、凝结物清除;罐内各气化室需要清理干净,不得有杂物;罐体内杂物须清理干净;管道内粉尘、杂物、凝结物须敲打脱落,用风吹扫清理,保证管道干净。对入线检修的车辆外部清理,置场清扫。承揽方应按规定对设备、工具妥善保管、维护,造成遗失、非正常损坏的,须按原价赔偿或按原物补充。承揽方应遵守柳州车辆段安全、设备、现场生产方面的管理制度,违反相关规定的下发经济责任考核单或问题整改通知书,办理核减清算的事项,下发整改通知书按500元/份核减。造成设备、人身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的,承揽方必须妥善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段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揽方要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的要求,承揽方作业人员产生的各种职业病和发生对身体的各种危害结果,承揽方必须采取措施预防、妥善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段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报价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成交结果,其行为造成对方利益受损,责任则由违约方承担。
6.验收要求:
(1).按照《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货车〔 2021〕34号)及《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总机辆〔2018〕203号)、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局集团公司、车辆段相关技术文件中要求进行检验。
(2).不符合标准的须返工修理,直至合格,否则不予验收及结算。返工修理不重复计工作量。
7.价格要求:报价应包含项目含税单价、含税总价、不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报价须包含人工、管理、培训、劳保用品等所有费用,结算时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违约责任:
(1)因承揽方的工作成果达不到段方要求的验收标准,经3次指出仍未纠正或3次影响到段方日修车任务的完成,段方有权酌情核减工作清算,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段方经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揽方后,有权解除承揽合同。
(2)承揽方不得将本合同中承揽项目的工作交由第三方来完成;段方不得将合同中承揽项目交由承揽方之外的第三方来完成;否则按违约处理,违约方必须无条件赔偿由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或请第三方评估。
(3)由于段方所属上级部门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必须终止时,承揽方应无条件终止合同,段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9.结算方式及期限:每月以柳州车辆段车轮车间轮对、轮轴检修统计表上的完成数量做为轮对轮轴清洗除锈工作量结算依据;车辆外部清理清扫、水泥罐清罐工作量每月以柳州车辆段HMIS段级调度子系统中厂、段、临修数量为依据进行结算,自收到增值税发票起两周内完成付款。
八、采购项目实施单位及部门
1.采购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车辆段
2.采购实施部门: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车辆段办公室
3.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南区永前路6区9号
4.联系人:范主任
5.联系电话:0772-*******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车辆段(免章)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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