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采购交易中心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采购交易中心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采购交易中心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招标人为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按照集团数字化转型工作总体部署,为进一步规范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启动集团采购交易中心智能化系统建设工作。
一是实现集团采购交易中心监督全覆盖。根据电子招投标技术规范要求,加强集团采购交易中心使用规范性,提高保密管理水平、降低人员廉政风险,实现采购中心智能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采购中心的运营管理效率。
二是推动阳光采购。通过开评标室及相关区域的建设,实现对开评标室的调度管理、对集团采购过程中开评标情况的音视频监控,并将所有音视频监督资料存储,支持后续查询和调阅,为相关监督及管理人员提供相应的监看和回查功能。
三是赋能场地智能化。通过数字化系统和智能化设备,实现人、业务、物三者联动智能运行,推动场地智能化管控:人员入场智能引导、业务自助处理、权限自动分配和回收、封闭区域内外协作的智能引导、现场可视化管理、在线智能监督、音视频文件自动归档存证、风险自动预警管理等。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采购交易中心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仅限于:
(1)技术设计优化和施工图设计,设备技术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预算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阶段配合服务等工作。
(2)建设实施(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系统试运行、调试验收、用户培训等)、优化调试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保修等)。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81日历天,其中:设计文件及预算编制计划服务周期为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15日,工程(含软件)施工计划工期为2024年7月16日~2024年9月20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在2023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在近5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项“建筑机电或智能化工程相关设计业绩”,或“设计内容包含机电或智能化相关工作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人)在近5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项施工内容包含机电(或智能化)相关工作的“机房建设(或改造)业绩”或“数据中心建设(或改造)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拟任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人)拟任施工负责人(1名):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人)拟任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是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6月05日00时00分至2024年06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指南),招标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25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主楼10楼会议室。(注:投标人上传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所投标段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采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6 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线上解密。
6.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njttz.cn)、《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24-********
标签: 智能化系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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