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基监南京大学鼓楼校区环境材料与再生能源研究中心实验室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南基监南京大学鼓楼校区环境材料与再生能源研究中心实验室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南基(监)2024-008

2、项目名称:南京大学鼓楼校区环境材料与再生能源研究中心实验室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3、项目规模:南京大学鼓楼校区环境材料与再生能源研究中心实验室改造工程,对蒙民伟楼5层和7层进行改造(面积约1940平方米),改造后5层为实验区,7层为办公区。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加固、装饰装修、水电安装、暖通、气体工程、自控工程、实验室家具。其中建安造价约1400万元(即计费额)。

4、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四控、二管、一协调及安全履责”等监理服务。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之间的关系、履行监理安全监督责任等。

5、服务期:120日历天。

6、项目预算:297,75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必须提供为本项目所报项目负责人近半年(2023年11月-2024年04月)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本人退休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要求(以下证明材料,任意提供一种):

(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2023年11月1日以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上一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近六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04月)内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记录表,财务状况记录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提供财务状况记录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不得有下列行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响应文件中的所报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2)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4)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或采购人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响应,否则取消所有相关供应商的响应资格,并限制所有相关供应商今后参与南京大学采购活动的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上述资格要求逐条响应并根据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三、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信息均在“南京大学基本建设处门户网站(https://jjc.nju.edu.cn)”发布。

四、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购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请各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自行前往“南京大学基本建设处门户网站(https://jjc.nju.edu.cn)”下载。

五、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1、报名方式:供应商将报名信息以邮件形式发送至:jjzb_nju@163.com;报名邮件主题统一为:南基(监)2024-008南京大学鼓楼校区环境材料与再生能源研究中心实验室改造工程监理服务;报名信息格式不限,但必须包含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17时00分。

3、未登记报名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供应商参加。

六、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及文件送达方式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9时30分。

2、响应文件送达方式:响应人应将加盖响应人公章(红章)的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为PDF文件(扫描件的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并将响应文件PDF扫描件、WORD版制作文件同时放入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项目编号+公司全称),将文件夹通过WINRAR或WINZIP软件进行加密压缩后,在截止时间内发送至jjzb_nju@163.com。

3、响应文件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方式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加密要求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25-********、025-********

电子邮箱:jjzb_nju@163.com

八、其他事项

1、供应商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响应行为的合法性负责,如有作假或违纪,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响应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基建处其他采购活动,同时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

2、本采购事宜解释权属于基建处。


附件:南基(监)2024-008南京大学鼓楼校区环境材料与再生能源研究中心实验室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文件.pdf


南京大学基本建设处

2024年6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室改造 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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