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参与开展全省清查挤占挪用财政资金专项行动重点监督检查

配合参与开展全省清查挤占挪用财政资金专项行动重点监督检查

配合参与开展全省清查挤占挪用财政资金专项行动重点监督检查采购公告

辽宁木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辽宁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处,辽宁省市县财政专员办服务中心财政监察服务一部委托,对配合参与开展全省清查挤占挪用财政资金专项行动重点监督检查(项目编号:LNMJ-2024-20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MJ-2024-204

项目名称:配合参与开展全省清查挤占挪用财政资金专项行动重点监督检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5(元/人/天)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具体服务期限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理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近三年内未被实名投诉或者举报;无不良执业记录。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6月04日08:30时起至2024年06月11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报名期间仅限线上报名领取购买,将报名材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同时拨打电话024-********告知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未收到报名材料,报名不成功。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供应商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5日09:0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市县财政专员办服务中心(崇山东路61号)11楼会议室。

、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4年06月04日至2024年06月11日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处,辽宁省市县财政专员办服务中心财政监察服务一部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4-********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木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29号(金谷别墅区30号别墅二楼207)

项目联系人:关浩联系电话:024-********

传真:024-********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交通银行沈阳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木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1*****301**********

辽宁木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财政资金 专项 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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