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血吸虫病防治站血防查病试剂供应商遴选采购公告
成都市新津区血吸虫病防治站血防查病试剂供应商遴选采购公告
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成都市新津区血吸虫病防治站 (采购人)委托,拟对成都市新津区血吸虫病防治站血防查病试剂供应商遴选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M-CG-*******
2、项目名称:成都市新津区血吸虫病防治站血防查病试剂供应商遴选
3、采购人:成都市新津区血吸虫病防治站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资金已落实,13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成都市新津区血吸虫病防治站对血防试剂供应商采购。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等的要求,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4年 6月 5日至 2023 年 6月 12日上午09:00- 12:00,下午14:00-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按要求准备齐报名资料后,在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8号盈创空间2栋813 完成报名事宜。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请提交以下材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须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6月17 日 13: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双柏路106号附20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 年 6月 17日 13:30(北京时间)。
十一、本磋商邀请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磋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双柏路106号附20号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成都市新津区血吸虫病防治站
通讯地址:成都市新津区武阳西路106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8号盈创空间2栋813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8-********
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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