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木兰陂水文化展示中心展陈概念性方案公开征集公告

莆田市木兰陂水文化展示中心展陈概念性方案公开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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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木兰陂水文化展示中心展陈概念性方案公开征集公告

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莆田木兰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采用公开征集方式组织莆田市木兰陂水文化展示中心展陈概念性方案征集的采购活动,邀请全国各地具有相关展陈设计经验的投标人前来申请应征,最终评选出3个入围方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莆田市木兰陂水文化展示中心展陈概念性方案。

  2.项目范围:莆田市木兰陂水文化展示中心。

  3.征集方式:公开征集。

  4.方案设计内容:莆田市木兰陂水文化展示中心展陈概念性方案涵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体布展设计构思、布局结构、风格特点等,包括总平面图、功能分区、轴侧图、展区效果图(不低于15张)、重要展项效果图、流线说明图,重要节点的处理和说明等,其他相关图纸不限。相关要求详见任务书(附件1)。

  5.设计周期:方案征集阶段展陈设计周期约为15天。计划在2024年6月4日至6月 17日(北京时间,下同)发布网上公告,公开征集。

  6.奖项设置:符合评审条件的应征方案大于3家时,经评审,展陈概念性方案获得前三名的投标人获得相应应征费,其余的投标人不予发放应征费。若符合评审条件的应征方案只有3家时,展陈概念性方案前2名的投标人获得相应应征费,其余不予发放应征费。

  7.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莆田木兰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城厢区荔城中大道749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林工

  电话:0594-*******

  电子邮箱: ptswnhb@163.com

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厦禾路862号金山大厦十三层

邮政编码:******

  联系人:158*****221

  电话:小张

电子邮箱:**********@qq.com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参加本次活动的设计人员应是其机构正式在册人员,首席设计师必须由应征投标人单位中主持过概念性方案设计类项目的设计师担任。

4、投标人具有展示中心、博物馆展陈概念性方案设计经验。要求在近五年内完成2个不少于4000㎡以上或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4800万元以上的展示中心、博物馆展陈概念性方案设计类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的项目完成时间为准。

5、投标人营业执照在年检有效期内,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违规违法行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方案征集公告发布网站

  本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s://fujian.etrading.cn/)发布。

  、应征申请文件的获取

  应征投标人请于2024年6月4日上午8时00分至2024年6月17日下午17时00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s://fujian.etrading.cn/)上免费下载应征申请文件(附件2)。只有符合资格条件,并递交应征申请文件的应征投标人才能正式参加方案征集活动。

  、应征申请文件和成果文件的递交时间

  应征申请文件和成果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6月18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应征申请文件和成果文件递交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莆田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

  、其它条款   1.本次征集活动选取前三名入围方案。   2.第一名应征费25万元(含税),第二名15万元(含税),第三名5万元(含税)。   3.符合评审条件的应征方案大于3家时,经评审,展陈概念性方案获得前三名的投标人获得相应应征费,其余的投标人不予发放应征费。若符合评审条件的应征方案只有3家时,展陈概念性方案前2名的投标人获得相应应征费,其余不予发放应征费。   4.本次征集活动设计成果提交日为2024年6月18日上午9:30。   5.投标人的应征展陈概念性方案的使用权归征集单位。征集单位有权在项目的规划和设计中使用应征展陈概念性方案,征集单位在项目的设计中或在展陈概念性方案调整综合时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展陈概念性方案的内容,也可以对展陈概念性方案进行修改。同时征集单位还可对应征方案印刷、出版和展览,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专业书刊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成果文件。   6.本次征集活动中的所有文件及往来信函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7.投标人所获的应征补偿费的税金(含各项税费)和在咨询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8.参加本次活动的应征投标人均被视为承认本公告的所有条款。   9.莆田木兰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拥有本次公告的解释权。   10.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附件:1.莆田市木兰陂水文化展示中心展陈概念性方案征集任务书 2.关于申请参与《莆田市木兰陂水文化展示中心展陈概念性方案》征集活动的函 3.莆田市木兰陂水文化展示中心平面图 4.“木兰溪治理25 周年成就展”“木兰陂历史文化展”展成大纲    征集单位:莆田木兰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6月4日
,莆田市,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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