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山西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服务及物资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公告

国网山西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服务及物资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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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国网山西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服务及物资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公

(招标编号:TY24128)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国网山西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服务及物资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0000 万元,招标人为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内容详见附表:项目需求一览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框架施工劳务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框架施工劳务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04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1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登陆电工交易专区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国网山西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服务及物资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TY24128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山西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
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山西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并委托山西晋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天亿振兴招标分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
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为保
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
人有权对违反“投标函”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包号 备注
TY24128-9003001-FW01 服务
包 1-包 5
TY24128-9003001-KF01 框架服务
包 1-包 6
TY24128-1603001-WZ01 物资 包 1-包 24
TY24128-2403013-KW01 框架物资 包 1-包 3
TY24128-9001002-SG01 施工 包 1-包 5
TY24128-9001002-KSZY01 框架施工专业分包 包 1-包 9
TY24128-9001002-KSLW01 框架施工劳务分包 包 1-包 8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项目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资、框架物资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
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 3.6 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
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 2014 年第 1 号)规定必须进
行国际招标的产品,代理商投标需要有原厂商的有效授权。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
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
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
利权益。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
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允许外购
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
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
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
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
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存在导
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
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
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
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
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
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
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
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发送
中标通知书之日,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
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信用中
国”网站上生成的本单位的信用报告(PDF 版),报告中应包含“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
信息”,报告生成之日为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内,即 2024 年 6 月 5 日 9 时后生成的报告方为
有效。未提供 PDF 版信用信息报告的或超出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的,做否决投标处理。(其他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登记的合伙组织、事业单位法人不适用。)
(8)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
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报告(PDF 版),报告中应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报
告生成之日为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内,即 2024 年 6 月 5 日 9 时 00 分后(北京时间)后生成
的报告方为有效。未提供 PDF 版公示报告查询结果或超出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的,做否决投
标处理。(其他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登记的合伙组织、事业单位法人不适
用。)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
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
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
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
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
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
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
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 53 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51 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
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1)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
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
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2)违反“投标函”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
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3)其他
3.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项目需求一览表。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服务、框架服务、施工、框架施工专业分包、框架施工劳务分包
3.1 基本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
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信誉。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通用资质要求:
3.2.1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除应具备承担相应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
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2.2 其他要求: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 9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
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
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
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 号)的规定,投标人不
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上生成的本单位的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报告(PDF 版),报告中应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报告生成之日为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内,即 2024 年 6
月 5 日 9 时 00 分后(开标时间前溯 20*24 时)生成的报告方为有效,如遇开标延期则相应
顺延。未提供 PDF 版公示报告查询结果或超出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的,做否决投标处理。(其他
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登记的合伙组织、事业单位法人不适用。)联合体投
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上生成的本单位的信用报告(PDF 版),报告中应包
含 “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信息”,报告生成之日为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内(即 2024 年
6 月 5 日后生成的报告方为有效,如遇开标延期则相应顺延。未提供 PDF 版信用信息报告的
或超出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的,做否决投标处理。(其他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
立登记的合伙组织、事业单位法人不适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
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
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
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参与投标竞争的分支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分支机构
名义取得的相应资质证书和履约业绩证明材料。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53 号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执业规定: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人
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未完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不得有围串标行为,投标人需自行投标,不同投标人不可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
人编制投标文件或办理投标事宜;对投标人串通投标行为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该投标人参
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同时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要
求,对相应投标人进行不良行为处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认定串通投标情形详见招标公告
特别注意事项)
(8)若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3.2.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包的监理人;
(4)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5)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
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与同一标包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4)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3 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项目需求一览表”。
3.4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 2021 年至 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
告(若不能提供截止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需提供本单位出
具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3.5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职务
犯罪预防部门的查询结果为准);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因供应商不良行为不
予授标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3.6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
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
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 六个月
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
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 三个月内
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
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以下简称:电工交易专区/ETP)注册并办
理 CA 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购买流程请登录“电工交易专区”网站“平
台注册”——“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
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潜在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完成注册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妥善保管电工交易专区账号和密码,以及 CA 证书电子钥匙,
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CA 证书电子钥匙在 ECP、ETP 两个平台通用,如为 ECP 平台老用户且具有有效的 CA 证书电
子钥匙,仅需注册并下载安装新版电子钥匙安装包,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6 月 4 日~2024 年 6 月 11 日 23:59 时(北京时间,
下同),登陆电工交易专区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3 日 17:00 时。
4.3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投标人在电工交易专区点击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无须支付费用,购买申请 1 个工作日内将自动获得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4 请潜在投标人注意的其他事项:
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电工交易专区首页“参与投标→投标工具安装”目录
下下载“电工交易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
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电工交易专区首页“参与投标→操作手册”目录下下载
“ECP2.0(电工交易专区)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电话:010-63411000。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及
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5 日上午 09:00。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提交上传,未按规定时间
提交上传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 “国网山西电力标书
云存储平台”。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5.2 投标文件的组成、编制、上传要求等。
本项目仅接受“ETP 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文件”。
ETP 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供应商投标工具”生成,并提交至“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
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国网山西电力投标文件上传工具”加密上传至“国网山西电力标书云
存储平台”;
投标保证金文件通过“国网山西电力投标文件上传工具”上传至“国网山西电力标书云存储
平台”,银行保函形式保证金文件邮寄至指定地址;
注:递交注意事项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2)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其修改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除银行保函方式保证金文件之外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其修改文件。
(4)除银行保函方式的保证金文件之外,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
(https://sgccetp.com.cn/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山西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小店区并州南路 96 号
邮编:03000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晋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天亿振兴招标分公司
地 址:迎泽区文庙街道迎泽大街 39 号电力大厦
邮 编:030001
网 址:https://sgccetp.com.cn/portal/#/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0351-3727415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沈女士 0351-3727802 陈先生:0351-3722465
账户名称:山西晋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天亿振兴招标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太原五一路支行
银行账号:14050181580800000176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
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实施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
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
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
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
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
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
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4 年 6 月 4 日
附表:项目需求一览表(双击下列图标即可打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西省电力公司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详见招标文件
地 址:详见招标文件
联 系 人:详见招标文件
电 话:详见招标文件
电子邮件: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晋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天亿振兴招标分公司
地 址: 迎泽区文庙街道迎泽大街 39 号电力大厦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0351-3727415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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