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同仁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上海市同仁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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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同仁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TRYY-2024-FW-044)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市同仁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同仁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元):9000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市同仁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上海市同仁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
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
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
3.2 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机构应满足应急管理部制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
件》,并在“上海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活动管理系统”完成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登记,“业
务类别”中须包含“维护保养检测”;
3.5 具有住建委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或以上资质(电子资质证书应为
有效使用件);
3.6 具有住建委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电子资质证书应为有效使用件);
3.7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发送以下报名资料至 1069614352@qq.com 邮箱;发送后,请电话联系代理机
构经办人(魏老师:1560188511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长宁区天山支路 201 号长宁科技大楼 315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长宁区天山支路 201 号长宁科技大楼 315 室
七、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
所有限公司受用户委托,现就上海市同仁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
商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参与。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
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
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
3.2 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机构应满足应急管理部制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
件》,并在“上海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活动管理系统”完成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登记,“业
务类别”中须包含“维护保养检测”;
3.5 具有住建委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或以上资质(电子资质证书应为
有效使用件);
3.6 具有住建委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电子资质证书应为有效使用件);
3.7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同仁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TRYY-2024-FW-04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90000 元
5、最高限价(元):90000 元
6、采购需求:
(1)概况:同仁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包括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项目及范围、自动
喷淋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防通讯电话及消防广播系统等设备。
(2)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本项目为招一用三,自合同签订日起算,合同每年
一签。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2024 年 6 月 5 日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上午 9:00—11:00,下
午 13:30—17:00 点。
报名方式:发送以下报名资料至 1069614352@qq.com 邮箱;发送后,请电话联系代理机构经
办人(魏老师:15601885118)。
2、发布磋商文件时间:2024 年 6 月 5 日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上午 9:00—17:00 点。(磋商文
件以电子形式发布)
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须知:
发送如下材料(盖章扫描件一套)至上述邮箱地址进行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资
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将付款二维码及报名表发送至供应商授权代表邮箱(本磋商文件
300 元∕份,售后不退),报名成功时间以付款时间为准。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加盖企业公章)
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3)本单位最新下载的信用信息(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完整的 PDF 查询文件,查询日期在报名截止时间
前一周内) ;
(4)“上海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活动管理系统”登记证明扫描件;
(5)《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资质证书扫描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供应商须保证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
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4 年 6 月 17 日(周一) 上午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
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统一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宁区天山支路 201 号长宁科技大楼 315 室(上海申厚建设咨
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磋商地点: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当日统一通知。
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所需携带其他材料: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二副(须提供
电子版响应文件 1 份)。
六、其他事项
1、供应商如有询问可向代理机构提出;
2、现场踏勘:不组织。
3、磋商时间及地点:具体磋商时间及地点将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现场告知。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同仁医院
地 址:仙霞路 1111 号
联 系 人:胡老师
电 话:52039999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长宁区天山支路 201 号长宁科技大楼 315 室
联 系 人: 魏老师
电 话: 15601885118
电子邮件: 106961435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消防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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