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中学学生核心素养提升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大公中学学生核心素养提升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大公中学学生核心素养提升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天台县人民政府福溪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大公中学学生核心素养提升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学生核心素养提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该学校与5大洲、6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280余所高等院校或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和交流关系,与70余所国(境)外大学开展了100余个校际学生交流学习项目,入选“浙江省十佳对外合作单位”、“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在该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和经验,可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保证。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第三点指出,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本项目涵盖范围广,专业性要求高,存在以下几个特点:
1、浙江师范大学是合作单位,2018年6月,天台县政府与浙师大签订合作协议,使天台县大公中学成为浙师大附属学校,约定浙师大对天台县大公中学开展合作办学指导,实践“高校助推”模式,浙师大能发挥学科优势、人才优势、平台优势,把最先进的办学理念、最优质的教育资源带到大公中学,本次研学正是基于大公中学学生成长规律,利用浙江师范大学平台,以样式丰富、形式灵活、内容精彩、品质优良的活动促进学生核心素养提升。
2.浙师大师资雄厚,经验丰富,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团队,在学生素养提升活动开展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例如有浙江省科普教育研究院秘书长、副院长陆杭军,北京大学中文博士后、副教授宋清秀,上海外国语大学硕士,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老师方红梅等,均在学生素养提升活动课中有丰富的授课经验,能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教学资源和学术支持。他们不仅具备学科专业知识,还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行业背景,能够为老师还有学生提供更加实用的教学内容和职业指导,能为大公教育事业注入新的活力。
3、相比社会机构,经费核算优惠。社会第三方研学承办机构,收费标准较高,相比与浙师大合作开展活动,浙师大能免费提供各类教育场馆、有公益参与社会实践的优秀在读研究生助教、有较为经济的餐宿条件等,这些均为顺利开展素养提升活动提供很多便利。
综合评估,浙江师范大学在专业要求、研学培训等方面具有特殊优势,故推荐浙江师范大学作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师范大学
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天台县人民政府福溪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 杨彬
联系电话: 183*****521
传 真: /
地 址: 天台县福溪街道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天台县财政局
联 系 人: 王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6-********
传 真:
地 址: 天台县飞鹤路18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602.4 KB
标签: 学生核心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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