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沪03破317号关于上海枫围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沪03破317号关于上海枫围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上海枫围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沪03破317号
债权人金宇以上海枫围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围公司”或“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2日作出(2024)沪03破3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枫围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4年4月10日作出(2024)沪03破317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市经纬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使破产清算工作顺利进行,管理人特向社会公开招募评估机构,对枫围公司名下资产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基准日及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2024年4月2日
评估范围:
1、上海市徐汇区南丹东路228弄9、11号不动产,不动产的用途为车库,建筑面积分别为1587.72平方米、357.53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徐**********】;
2、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枫阳新村186号,该不动产的用途为车库,建筑面积390.33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金**********】。
注:管理人目前尚未接管到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
二、评估机构基本要求
1、具有相关的不动产的评估资质,且具有评估上述资产的经验,具有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的审计工作经验的优先;
2、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行政处罚记录;
3、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和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及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三、报名提交的材料
1、评估机构简介、本次评估工作的人员配置及名单、参与本次评估工作的相关人员简介及评估工作经验等;
2、评估机构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以及评估人员的资格证书;
3、评估方案、工作计划、预计评估期限;
4、收费标准,包括收费依据及可协商的最大折扣;
5、书面承诺:与本案无利益冲突和回避事由;认可本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估工作。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初步评估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初稿。
2、指派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参加债权人会议,就评估事项向债权人进行简要说明,并回答债权人的相关提问。
五、选定评估机构的方式
1、竞聘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竞聘评估业务意向书》后,可以向管理人了解债务人相关资产的问题,并于3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报名文件;
2、报名文件提交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根据各报名机构的参选资料、机构规模、工作经验、报价等条件择优选取。
3、未被选聘的报名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所提交的报名文件不予退还。
六、费用支付
1、参与本次报名而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各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2、涉及本次评估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员及相关成本费用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3、评估费用属于破产费用(需报告债权人会议)/共益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清偿,原则上在债务人财产变现后清偿。
七、报名时间
有意承接本案业务的评估机构,请于2024年6月14日前将《竞聘评估业务意向书》(加盖报名机构公章、PDF格式)发送至管理人邮箱:qiaozhenglawyer@163.com/**********@qq.com。
有意承接本案业务的评估机构,请按时将申报材料(加盖报名机构公章、PDF格式)发送至管理人邮箱:qiaozhenglawyer@163.com/**********@qq.com,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与《竞聘评估业务意向书》、竞标文件邮寄至或送至如下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329号中港汇·静安1101室。
联系人:乔正/杜霞,175*****651/137*****677。
上海枫围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
附:《竞聘评估业务意向书》
竞聘评估业务意向书
上海枫围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你发布的《关于上海枫围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我单位有意竞标上海枫围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债务人资产评估项目。
我单位承诺:(1)已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关于上海枫围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确认我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确认能按要求完成评估任务;(2)对竞标过程中了解的有关债务人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商业信息等予以保密,并要求我单位工作人员保密。
我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意向竞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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