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冀0109破1号关于石家庄坤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冀0109破1号关于石家庄坤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石家庄坤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
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坤茂破管字第3号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根据石家庄市藁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申请,于2024年4月29日作出(2024)冀0109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石家庄坤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并于2024年5月6日指定万嘉华府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重整工作组(清算组)为管理人。
为高效推进重整工作,石家庄坤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要遴选评估机构。经与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确认,管理人拟向社会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现将相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石家庄坤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茂公司)于2019年7月3日经石家庄市藁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注册地址石家庄市藁城区四明街龙华苑小区6号楼1单元2501号,公司法定代表人司彩霞,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坤茂公司所建项目有:万嘉华府(原理想城)项目。
二、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经营范围应与本公告中的工作要求相对应,同时具备评估类的专项资质;
2.报名机构与坤茂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
3、报名机构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项目承办人员须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善于沟通、合作,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曾承接过房地产企业破产评估咨询业务者优先考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6、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
三、工作范围和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及相关行业准则,对债务人的全部资产及可偿债资产等进行专项评估,向管理人提交专项评估报告。评估机构确定后,2日内接收材料,30日内出具专项评估报告初稿。
2、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问题进行解释、说明;
3、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有关会议。
四、承诺事项
1.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2.根据工作需要和管理人的要求,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3.报名机构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保证函,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报名机构应在报名期限截止日前向管理人指定的联系人提交书面报名申请书(一式三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报名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报名机构简介、拟派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简历、工作方案、项目报价等,并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报名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3.出具符合上述承诺事项的承诺函;
4.项目计划书或陈述书(包括本项目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报价根据项目情况以总价方式提出);
以上所有材料编制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后直接送达管理人的联系人。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24年6月5日起至2024年6月11日下午5:00止。
2.报名地点: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39号万佳商务楼3层河北国桥律师事务所。
3.联系人:孟律师,电话:186*****090。
七、选取方式
管理人组成评审小组,在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后,主要根据报价、业绩、工作方案三个方面的条件确定候选单位。然后管理人分别与候选机构就本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工作报酬进行磋商,首先磋商一致的候选机构确定为评估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八、费用提示
目前坤茂公司账户现金余额不足,无法预支相关审计费用,本次评估费用将纳入破产费用,根据破产重整程序的进展情况由管理人安排支付的具体时间,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选定的评估机构先行垫付。
九、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311-********
石家庄坤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6月4日
标签: 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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