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雁88号停车场配套新能源充电桩设施招标公告
上雁88号停车场配套新能源充电桩设施招标公告
上雁88号停车场配套新能源充电桩设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上雁88号停车场配套新能源充电桩设施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园区45号楼华通中创大厦5楼51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R[GK]2024-001
项目名称:上雁88号停车场配套新能源充电桩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具体内容及要求 | 保证金金额(元) |
1 | 1-1 | 上雁88号停车场配套新能源充电桩设施项目 | 10年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10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写明复印无效,需提供原件或者在电子文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的电子档)。 |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4日 至 2024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园区45号楼华通中创大厦5楼511
方式:获取方式:A. 现场办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手续事宜的供应商,可至我司办理书面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 B.采用异地办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手续事宜的供应商,须按投标邀请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投标邀请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若有),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若有)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我公司或发邮箱*********@qq.com,我公司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至贵公司邮箱。未办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并不受理其投标。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园区45号楼华通中创大厦5楼51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园区45号楼华通中创大厦5楼51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
开 户 名:福建新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支行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 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 **、合同包:***) ”。 3、若投多个合同包的,请供应商分别根据所投合同包的要求,进行缴交。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仓山问需居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海通广场1栋9层
联系方式:廖志刚/151*****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新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园区45号楼华通中创大厦5楼
联系方式:小陈/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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