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法院外挂观光电梯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隆阳区人民法院外挂观光电梯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隆阳区人民法院外挂观光电梯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6-07-04
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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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LYCG2016—J09)
隆阳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隆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隆阳区人民法院外挂观光电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有实力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招标内容:外挂观光电梯1部。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投标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招标采购内容;
(三)供应商必须提供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和国家有关质量检测部门检测合格、手续齐全且合法的产品(提供证明材料)。
(四)提供近三年的类似项目货物的销售施工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报名办法及招标文件获取:
(一)报名提供资料及方式
1.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三)报名地点: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办公室(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130号数码港五楼)。
(四)招标文件领取: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发放纸质招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隆阳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39*****235
招标代理机构:隆阳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人:董先生联系电话:****-*******传真:****-*******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收款人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875—223393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保岫东路支行
联系人:董先生
备注:LYCG2016-J09
3.注意事项: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已递交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7日15:00前(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2016年7月7日15:00(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130号数码港五楼)。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体
1.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ynggzyxx.com/
2.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
3.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yzwzx.com/
八、其他
本次招标采购的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废标公告,我中心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留意。
标签: 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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