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中心区地下空间电影院项目改造工程施工

包头市中心区地下空间电影院项目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包头市中心区地下空间电影院项目,项目代码2405-******-04-01-******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新区商务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已经由九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批复、核准、备案 ,批文名称、文号2405-******-04-01-******,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包头市中心区盛世大街以北,鹿城东大街以东,鹿城西大街以西
2.立项批文:项目备案告知书2405-******-04-01-******
3.工程规模:本项目为包头市中心区地下空间电影院项目,位于包头市中心区,建设内容包括电影院的土建工程、装修工程、设备采购及其它配套工程。项目改造面积为2753㎡,改造电影院分为5个厅,座位总数约680座;电影院大厅设服务柜台、休息区、书吧等配套设施。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计划投资(万元)
G2024SG112
包头市中心区地下空间电影院项目改造工程施工
包头市中心区地下空间电影院项目改造工程,对地下空间项目地下一层局部进行改造,改造建筑面积约2753平方米,具体包括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改造、装修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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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件如遇过期,未做或正在办理延期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发布的延期通知或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或相应文件) ; 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认可;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投标,以牵头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 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 40%。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方式
1.投标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06月26日 09时30分
2.投标方式:网上投标或者现场投标
(1)网上投标网站:http://www.btggzyjy.cn/TPBidder
(2)现场投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6月05日至2024年06月13日
2.领取网站:http://www.btggzyjy.cn/TPBidder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3)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4)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包头市新区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赛汉街道办事处祥和南路68号新区商务大厦A座
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张旭泽
联系人:
邢瑞芳
电话:
0472-*******
电话:
047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nmgzyxt@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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