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新店镇、暗流镇、卫城镇片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清镇市新店镇、暗流镇、卫城镇片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筑公资告(2024)建字第058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镇市新店镇、暗流镇、卫城镇片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清镇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市发展改革局关于清镇市新店镇、暗流镇、卫城镇片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发改复〔2023〕138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清镇市自然资源局(清镇市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清镇市新店镇大麻窝村双狮组滑坡、新店镇归宗村新田组崩塌、暗流镇鼓钟村大寨组崩塌、暗流镇韩家坝村上寨组崩塌、卫城镇银桥村化槁林组滑坡共 5 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 5 处,解除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 99 户 378 人生命财产安全。项目地址:清镇市暗流镇鼓钟村大寨组、韩家坝村上寨组,新店镇大麻窝村双狮组、归宗村新田组,卫城镇银桥村桦槁林组;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预算编制以及后续服务等相关工作;(2)施工部分:含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竣工试验、工程保修等全部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1)设计资质要求: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要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甲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1)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地质类或岩土工程或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技术职称;(2)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与资质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2)联合体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条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中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义务;(4)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7)联合体成员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
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6月25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yang.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6日 09:30,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网址http://222.85.190.33:82/TPBidder/memberLoginForJsgc
5.2未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贵州省·贵阳市)(工程建设类)、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工程建设类)、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镇市自然资源局(清镇市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铭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
联系人:
招标三部、朱银、韦志丽
电话:
电话:
清镇市自然资源局(清镇市林业局)
2024年06月05日

标签: 片区地质灾害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贵州铭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