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食用油招标公告
大米、食用油招标公告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民政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民政局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一、采购项目名称: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民政局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HPC2016货字31号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大米、食用油(花生油)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合法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07月04日公告发布之时至2016年07月08 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并符合上述条件的竞标人,请于2016年07月04日至2016年07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营者)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携带如下资料接受报名: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有请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则不须分别单独提供)④贺州市检察机关为竞标人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为本竞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须为无犯罪记录)(以上提供的证件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竞标单位公章)。六、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竞标人应于2016年07月14日10时00分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从银行基本账户交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10银行账号:桂林银行贺州支行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磋商供应商应于2016年07月14日10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指定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八、磋商时间及地点:2016年07月14日10时00分止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谈判时间,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指定开标厅).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凭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十、联系方式:1、采 购 人: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民政局 地 址:贺州市平桂管理区西湾街道中发街88号联 系 人:邱忠键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贺州市太兴街112号 联 系 人:黄微传真/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2016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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