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主城区车里湾锂电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宁德市主城区车里湾锂电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宁德市主城区车里湾锂电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宁德市主城区车里湾锂电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编制
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宁德市主城区车里湾锂电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编制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宁德市主城区车里湾锂电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编制服务项目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FJZY宁招2024-003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8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宁德市主城区车里湾锂电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编制服务项目 | 1 | ******.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7.1报名期限: 2024年06 月 05 日起至2024年06 月13日止(以磋商公告时间为准),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7.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须办理报名手续:投标方购买磋商文件的须经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8.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磋商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06月 05 日起至2024年06 月13日止,(以磋商公告时间为准),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华园楼A#103);投标方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①单位(或公司)介绍信、②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联系电话;(以上提供的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且购买磋商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本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方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磋商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若有)。【177*****399@163.com】
9.采购文件售价:10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18日15:30止(以磋商公告时间为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8号金龙商贸广场D幢3-F室)。
9、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4年06月18日15:30止(以磋商公告时间为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8号金龙商贸广场D幢3-F室)。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磋商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58号创投大厦13-15层
邮编:******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593-*******
14、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8号金龙商贸广场D幢3-F室
邮编:******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177*****399
附1:购买磋商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支行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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