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运动场及附属设施招标公告

塑胶运动场及附属设施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诏安县溪南初级中学塑胶运动场及附属设施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诏安县溪南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福建省诏安县溪南初级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元整。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标准200m塑胶跑道运动场,含小足球场、篮球场;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等。
2.4. 招标控制价(即发包价,下同): *******.31元(K=10%)。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3.7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入闽施工企业须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7 月4 日至2016 年 7月 11 日,每天08时 00分至12时00分, 14时30至 17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华星花园3幢101室)办理,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年 7 月 19 日上午10:00时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整(小写:¥3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现金方式在开标现场当场提交(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签订完施工合同后7天内退还。

招标人:福建省诏安县溪南初级中学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邮编: 3635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180*****98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华星花园3幢101室,邮编: 363000
电话: 138*****144 ,传真: ********000
联系人: 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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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塑胶 体育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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