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法兰及盲板招标公告
延安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法兰及盲板招标公告
包号 | 名 称 | 数量(件)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中低压法兰/盲板(≤CL600,NPS≤12") | 25917 | 2 | 按照项目进度要求供货 | 陕西延安富县茶坊镇洛阳村 |
2 | 中低压法兰/盲板(≤CL600,NPS>12") | 1788 | 2 | 按照项目进度要求供货 | 陕西延安富县茶坊镇洛阳村 |
3 | 法兰/盲板(低温钢) | 2931 | 2 | 按照项目进度要求供货 | 陕西延安富县茶坊镇洛阳村 |
4 | 高压法兰/盲板(≥CL900)(碳钢、合金钢、不锈钢) | 2312 | 2 | 按照项目进度要求供货 | 陕西延安富县茶坊镇洛阳村 |
注1:按照各标包评审综合排名顺序,每个标包选取前2名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中标预估份额:第一中标人60%,第二中标人40%;集采期间,招标方有权根据各装置实际进度要求以及中标人实际供货能力适当调整比例。
2.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包,评审按照标包序号顺序进行,投标人可兼投兼中,最多可中两个标包。
2.3简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01标包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且成立至少3年(检查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品种及其级别达到TSG D2001-2006中规定的钢制锻造法兰B级要求(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法人委托证书。(法人亲自参加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
4)投标人提供生产场所面积、原材料库面积、成品库面积等满足采购物资需要,且厂房总面积不小于1万平米。提供制造商标注厂房尺寸的平面布置图和两个角度的厂房外实景照片,均需加盖公章);
5)投标人提供生产装备能满足项目进度、质量等要求;具备加热炉、下料、锻造、机加工、热处理等专用设备。具有锯床不少于3台套;具有不小于2000t的锻造液压机,锻造设备不少于3台套;车床不少于20台且其中的数控车床不少于10台;钻床不少于5台;天然气加热炉不少1台。(须提供设备清单盖公章,及投标人与上述设备的实景合影照片)。注:锻造设备指在锻造加工中用于锻坯成形的机械设备,主要有锻造液压机、空气锤、夹板锤和电液锤等;
6)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且承诺原厂加工,不分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招标格式》,加盖公章。)
7)投标人未完全响应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确认书)内容,投标被否决;
8)制造商须同时具有ISO9001(或同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14001(或同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有OHSAS18001(或同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9)制造商具有质量检验部门及检验设备,有完整的产品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及质量控制记录文件;(提供组织结构图,盖公章;提供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盖公章;提供检验设备清单,加盖公章。)
10)未被列入国家、行业、招标方等禁用(处于暂停期或取消交易资格)的黑名单;未出现过重大QHSE责任事故;(提供3书,格式见第五章《招标格式》,加盖公章。)
11)制造商具有石油化工(不含油气田地面工程及管输)或煤化工项目近3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份法兰和盲板的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合同业绩(每一份框架协议可视为一份有效业绩)。须提供业绩清单(加盖公章),及合同(不含明细价格)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验证原件。业绩清单至少列出项目名称、买方、产品名称、主要规格、压力等级、材质、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类型(单笔合同或框架协议)、联系人、联系电话;
12)有售后服务部门,可在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产品质量问题;(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招标格式》,加盖公章。)
13)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最新年度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招标格式》,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最新(开标前三个月)开具的资信证明;
14)提交厂区内各车间的设备平面布置图,该平面布置图应满足以下要求:应表示出加热炉、下料设备、锻造设备、热处理设备和机加工装备以及无损检验设备等。厂区设备布置位置合理,能够满足招标货物制造检验要求。
02标包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且成立至少3年(检查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品种及其级别达到TSG D2001-2006中规定的钢制锻造法兰B级要求(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法人委托证书。(法人亲自参加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
4)投标人提供生产场所面积、原材料库面积、成品库面积等满足采购物资需要,且厂房总面积不小于1万平米。提供制造商标注厂房尺寸的平面布置图和两个角度的厂房外实景照片,均需加盖公章);
5)投标人提供生产装备能满足项目进度、质量等要求;具备加热炉、下料、锻造、机加工、热处理等专用设备。具有锯床不少于5台套;具有不小于2500t的锻造液压机,锻造设备不少于4台套;车床不少于20台且其中的数控车床不少于10台;钻床不少于5台;天然气加热炉不少于1台。(须提供设备清单盖公章,及投标人与上述设备的实景合影照片)。注:锻造设备指在锻造加工中用于锻坯成形的机械设备,主要有锻造液压机、空气锤、夹板锤和电液锤等;
6)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且承诺原厂加工,不分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招标格式》,加盖公章。)
7)未完全响应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确认书)内容,投标被否决;
8)制造商须同时具有ISO9001(或同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14001(或同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有OHSAS18001(或同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9)制造商具有质量检验部门及检验设备,有完整的产品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及质量控制记录文件;(提供组织结构图,盖公章;提供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盖公章;提供检验设备清单,加盖公章。)
10)未被列入国家、行业、招标方等禁用(处于暂停期或取消交易资格)的黑名单;未出现过重大QHSE责任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招标格式》,加盖公章。)
11)制造商具有石油化工(不含油气田地面工程及管输)或煤化工项目近3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份法兰和盲板的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且至少含有12"以上50件的合同业绩(每一份框架协议可视为一份有效业绩)。须提供业绩清单(加盖公章),及合同(不含明细价格)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验证原件。业绩清单至少列出项目名称、买方、产品名称、主要规格、压力等级、材质、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类型(单笔合同或框架协议)、联系人、联系电话;
12)有售后服务部门,可在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产品质量问题;(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招标格式》,加盖公章。)
13)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最新年度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招标格式》,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最新(开标前三个月)开具的资信证明;
14)提交厂区内各车间的设备平面布置图,该平面布置图应满足以下要求:应表示出加热炉、下料设备、锻造设备、热处理设备和机加工装备以及无损检验设备等。厂区设备布置位置合理,能够满足招标货物制造检验要求。
03标包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且成立至少3年(检查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品种及其级别达到TSG D2001-2006中规定的钢制锻造法兰B级要求(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法人委托证书。(法人亲自参加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
4)投标人提供生产场所面积、原材料库面积、成品库面积等满足采购物资需要,且厂房总面积不小于1万平米。提供制造商标注厂房尺寸的平面布置图和两个角度的厂房外实景照片,均需加盖公章);
5)投标人提供生产装备能满足项目进度、质量等要求;具备加热炉、下料、锻造、机加工、热处理等专用设备。具有锯床不少于3台套;具有不小于2000t的锻造液压机,锻造设备不少于3台套;车床不少于20台且其中的数控车床不少于10台;钻床不少于5台;天然气加热炉不少1台;不少于1台数显式低温冲击试验机。(须提供设备清单盖公章,及投标人与上述设备的实景合影照片)。注:锻造设备指在锻造加工中用于锻坯成形的机械设备,主要有锻造液压机、空气锤、夹板锤和电液锤等;
6)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且承诺原厂加工,不分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招标格式》,加盖公章);
7)投标人未完全响应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确认书)内容,投标被否决;
8)制造商须同时具有ISO9001(或同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14001(或同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有OHSAS18001(或同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制造商具有质量检验部门及检验设备,有完整的产品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及质量控制记录文件;(提供组织结构图,盖公章;提供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盖公章;提供检验设备清单,加盖公章。)
11)未被列入国家、行业、招标方等禁用(处于暂停期或取消交易资格)的黑名单;未出现过重大QHSE责任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招标格式》,加盖公章。)
12)制造商具有石油化工(不含油气田地面工程及管输)或煤化工项目近5年(2011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份含有低温碳钢法兰的合同业绩。须提供业绩清单(加盖公章),及合同(不含明细价格)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验证原件。业绩清单至少列出项目名称、买方、产品名称、主要规格、压力等级、材质、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类型(单笔合同或框架协议)、联系人、联系电话;
13)有售后服务部门,可在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产品质量问题;(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招标格式》,加盖公章。)
14)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最新年度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招标格式》,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最新(开标前三个月)开具的资信证明;
15)提交厂区内各车间的设备平面布置图,该平面布置图应满足以下要求:应表示出加热炉、下料设备、锻造设备、热处理设备和机加工装备以及无损检验设备等。厂区设备布置位置合理,能够满足招标货物制造检验要求。
04标包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且成立至少3年(检查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品种及其级别达到TSG D2001-2006中规定的钢制锻造法兰B级要求(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法人委托证书。(法人亲自参加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
4)投标人提供生产厂房和成品库等建筑物满足采购物资需要,且厂房总面积不小于1万平米。提供制造商标注厂房尺寸的平面布置图和厂房外实景照片,均需加盖公章);
5)投标人提供生产装备能满足项目进度、质量等要求;具备加热炉、下料、锻造、机加工、热处理等专用设备。具有锯床不少于5台套;具有不小于2500t的锻造液压机,锻造设备不少于4台套;车床不少于20台且其中的数控车床不少于10台;钻床不少于5台;天然气加热炉不少1台。(须提供设备清单盖公章,及投标人与上述设备的实景合影照片)。注:锻造设备指在锻造加工中用于锻坯成形的机械设备,主要有锻造液压机、空气锤、夹板锤和电液锤等。;
6)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且承诺原厂加工,不分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招标格式》,加盖公章。);
7)投标人未完全响应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确认书)内容,投标被否决;
8)制造商须同时具有ISO9001(或同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或同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同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9)制造商具有质量检验部门及超声波探伤和高温拉伸检验设备,有完整的产品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及质量控制记录文件。(提供组织结构图,盖公章;提供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盖公章;提供检验设备清单,加盖公章。);
10)未被列入国家、行业、招标方等禁用(处于暂停期或取消交易资格)的黑名单;未出现过重大QHSE责任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招标格式》,加盖公章。);
11)制造商具有石油化工(不含油气田地面工程及管输)或煤化工项目近3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份以高压法兰和盲板为主的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合同业绩(每一份框架协议可视为一份有效业绩)。须提供业绩清单加盖公章,及合同(不含明细价格)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验证原件。业绩清单至少列出项目名称、买方、产品名称、主要规格、压力等级、材质、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类型(单笔合同或框架协议)、联系人、联系电话;
12)有售后服务部门,可在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产品质量问题。(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招标格式》,加盖公章。);
13)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最新年度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招标格式》,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最新(开标前三个月)开具的资信证明;
14)提交厂区内各车间的设备平面布置图,该平面布置图应满足以下要求:应表示出加热炉、下料设备、锻造设备、热处理设备和机加工装备以及无损检验设备等。厂区设备布置位置合理,能够满足招标货物制造检验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7月11日,每天9:00至16: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6年7月4日起,每天9:00至16:30(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6年7月11日16:30止(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06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4.4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其他说明:购买文件前须向代理机构提供上述资格要求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汇款时请写明“项目编号”,并请将汇款底单发邮件cntc_zyy@126.com。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领购招标文件手续,未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 年7月25日上午09:30 时(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二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奥运媒体村天居园7号楼)。
5.3 开标地点: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二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奥运媒体村天居园7号楼)。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6.1 本公告同时在《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招标人: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奥运媒体村天居园7号楼
7.2 招标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06室
联系人: 高任、纪毅、张涌岩
联系方式: ***-********\8208\8117
电子邮箱: cntc_zyy@126.com
8. 其他补充说明
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人民币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人民币帐号:0200 0496 1920 0362 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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