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庐江县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的政策解读
关于《庐江县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和应急响应行动,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和水平,庐江县水务局组织制订了《庐江县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庐水工〔2024〕28号),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和指导思想
根据《安徽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合肥市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等法规文件要求,县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防汛抗旱工作“金标准”,积极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结合本县实际,制订了《庐江县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响应规程》)。
二、制定意义
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直接关乎百姓平安,关乎社会稳定,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工作内容,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的政治要求,是积极适应和应对极端天气事件频发常态的现实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响应工作规程势在必行。
三、起草过程
《响应规程》修订全过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结合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新情况、新要求,紧扣庐江县本地实际,以近年河南“7·20”暴雨洪水、海河“23·7”暴雨洪水等洪涝灾害事件为镜鉴,按照“实用、管用和好用”的原则进行修订。
四、总体工作目标
做好全县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做到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及时,保证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机制。
五、主要内容
(一)水旱灾害防御种类概述。本《响应规程》所称水旱灾害主要包括:洪涝灾害、山洪灾害、台风暴雨、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地震、恐怖活动引发的水库跨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二)水旱灾害应急响应等级分类。根据水旱灾害发生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庐江县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从低到高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
(三)应急响应的启动、降级和终止。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的启动、降级和终止由县水务局根据水雨情、汛情、险情和旱情发展变化情况提出,经分管局长审核,局长批准后,由县水务局发布,发布范围为各镇、街道、园区、县直有关单位、局属有关单位、科室。当河湖水位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区域性暴雨或台风影响基本结束、重大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旱情已解除或有效缓解,并预报无较大汛情、旱情时,由县水务局按程序决定并宣布响应终止。
六、特点及创新举措
(一)权责明晰,强化分级分部门责任。结合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实际,明确防汛抗旱责任分工分级,落实堤防、圩口、水库、在建工程等防洪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
(二)因地制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进行修订。突出发挥县水务局在全县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中的技术指导作用,强化监测、预警、调度等职能。
(三)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机制。结合近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细化完善预警响应措施,突出以防为主,规定了水利系统内部采取的防范措施,明确了有关单位配合和衔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保障,提高处置能力。增加物资保障、次生灾害防范和社会风险管控等方面的内容。
七、保障措施
细化应急响应行动,根据实际现场处置,调整响应行动结构框架,有效衔接信息报送、分级响应、响应行动、现场处置、应急保障、情况报告、宣传报道、响应终止、善后工作的行动链条。
八、下一步工作重点
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稳定大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县水务局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工作规程,进一步细化应急准备措施和应急响应流程,突出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的可操作性,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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