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宏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选聘法律服务单位负责解决和县“一品和庄”部分业主银行贷款拖欠诉讼事项比选公告

和县宏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选聘法律服务单位负责解决和县“一品和庄”部分业主银行贷款拖欠诉讼事项比选公告

一、项目单位

和县宏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和县“一品和庄”部分业主拖欠银行贷款诉讼项目

三、项目概况

和县“一品和庄”部分业主拖欠银行贷款,导致委托单位为购房者银行按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保障委托单位权益,稳妥解决和县“一品和庄”历史遗留问题,选聘相关法律服务单位。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二)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派遣的律师必须政治思想素质好、法律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具体要求如下: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评价及声誉,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受过相关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3.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

4.具有较强的法学理论水平、法律实务能力和综合文字能力。

五、评审办法和标准

以综合评分法评标,得分排名第1名为中标单位。评分规则:总分100分,分为五大项内容:律所资质齐全(10分)、业绩及经验(15分)、项目人员配备(15)、服务方案 (30分)、报价(30分)。

六、报价要求

总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4万元(包括诉讼全过程及外地诉讼差旅费等全部费用),超过无效。

七、服务期和质量要求

(一)中标单位提供服务范围为和县“一品和庄”相关代偿追偿案件诉讼全流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调解(如有)、一审、二审(如有)、再审(如有)、执行阶段(如有)]。贷款拖欠事项稳妥得到解决,服务合同自行终止。

(二)对于超出4件以外的后续新增案件,不再另行比选,继续由此次中标单位承办,律师费按此次中标价计算单个案件均价计取。

八、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后支付服务费用的30%,委托单位提起的所有诉讼一审判决/法院出具调解书后支付至70%,全部诉讼执行完成后支付剩余服务费用。

九、响应事宜

2024年6月13日上午10点前(逾期不候),送达或邮寄纸质件至: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与马鞍山路交口汇鑫大厦B座4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

2024年6月13日上午10点整,公司比选小组按规范程序组织评审。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芮先生,电话:187*****386

十二、相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律所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律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三年在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的声明、相关业绩证明资料等);

(二)律师团队人员情况介绍(执业资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工作经历业绩证明复印件、联系号码、邮箱等);

(三)法律服务方案以及报价方案。

提供符合条件的上述证明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特此公告。

和县宏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6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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