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甸中学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星甸中学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4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4〕6号)要求,巩固义务教育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助推义务教育“双减”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不断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现公布我校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滕支祥 刘官宝

成员:郭祥、朱晓雪、陈晓瑄

二、招生计划:135人

三、施教区范围:

星甸街道星兴社区、万隆社区、解放桥社区、石窑社区、新金社区、后圩村、十里村。

四、报名要求:

(一)关于报名

本施教区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其就读小学指导进行网络升学报名。跨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5月24日-5月25日,携带《跨区就读的南京户籍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登记接洽单》、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材料,到浦口区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报名点办理升学登记手续。

(二)关于户籍、房产、常住地

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有多套房产的以份额最多的为准,持有者是学生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报名入学。区域内“空挂户”、集体户统筹安排入学。

1. 属下列三种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按正常就近入学办理

(1)毕业生的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另一方是在南京市以外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本施教区常住的。

(2)毕业生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的。

(3)毕业生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亲和母亲户口都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 拆迁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安排入学

(1)拆迁家庭未购买新房且无其他房产的,在原施教区初中报名。

(2)已购新房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有其他房产的,应将户口迁入到新购房或其他房产内,到所在地的施教区初中报名(拆迁手续非个人原因尚未办理完毕,户口可留在原地,有多套房产的,按照实际居住地确定施教区)。

(3)所购新房已交付但非个人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无其他房产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购房所在施教区初中安排就读。

3. 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的规定

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报名登记前办好二手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子女在施教区内初中就读。

(三)关于特殊少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和《关于做好 2024 年义务教育招 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4〕6号),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 教育;中、重度智障儿童少年可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条件允许的提供送教上门服务;依法对特殊儿童开展教育评估认定,明确科学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实,对安置结果有争议的,由区教育局委托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实施仲裁。视障儿童可到南京市盲人学校就读,听障儿童可到南京市聋人学校就读。

(四)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根据《关于做好我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9〕12 号)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应根据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入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施教区范围内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施教区范围内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资料审核地点:星甸成教中心,地址:星甸街道育才北路7号;联系电话:********

各校可根据工作需要,查询随迁子女学籍证明等材料。区教育局将在浦口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统筹安排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五)关于电脑随机派位

有参加南京外国语学校、区内热点公办初中、民办初中电脑随机派位需求的新生及监护人,6月5日关注在浦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方案。

五、报名时间及流程:

1. 网上报名信息登记:6月25日至7月5日

(1)6月25日起,浦口区中小学生网上报名系统“小升初”将开通,届时请家长上网登录浦口区中小学生网上“小升初”报名系统,根据施教区选择所属初中学校进行报名登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再根据预约的具体时间段到所属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2)6月25日起,浦口区中小学生网上报名系统“小升初”将开通,届时通过“苏服办”APP,在“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栏目报名。也可点击浦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滚动图片” 中“浦口区中小学生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小升初”链接信息:

http://222.190.122.85:9004/wap/#/pages_zsbm/task/list?type=CZ

今年将同步开通“小升初”手机端报名方式,学生家长可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利用手机填报。

①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先在网上根据施教区选择所属学校进行报名登记,再根据预约的时间段到所属学校现场审核报名材料。

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先在网上选择暂住地所属街道进行报名登记,再根据预约的时间段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报名材料。

③家长要保存好报名信息(截图),以备查验和修改报名信息。

2. 现场材料审核:7月6日至7月7日

(1)审核材料具体时间:学生家长按网上报名预约的时间段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材料审核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2)审核材料地点:浦口区星甸中学翠德楼二楼教务处。

(3)审核材料流程:门卫取号→教务处审核→新生信息采集→审核结束离校。

(4)审核所需材料:拟入学学生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首页+户主页+学生个人页)、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新生录取:

2024年8月10日公示录取情况,发放《致新生家长的一封信》,完成招生工作。

七、咨询电话:(工作日8:00-17:00)

郭老师:025-********-605

朱老师:025-********-605

陈老师:025-********-605

南京市浦口区星甸中学

2024年5月22日


标签: 实施方案 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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