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技术和信息保障中心核心业务系统上云及灾备建设设计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关于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技术和信息保障中心核心业务系统上云及灾备建设设计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关于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技术和信息保障中心核心业务系统上云及灾备建设设计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公司作为贵州省高速公路路网运行及客服保障服务项目市场运营主体单位,根据业务需求,现需开展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技术和信息保障中心核心业务系统上云及灾备建设设计服务项目询价工作,欢迎具备相关服务能力的单位参与报价。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价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服务需求

1.服务范围: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技术和信息保障中心核心业务系统上云及灾备建设设计服务

2.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3.服务时限

3.1设计时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电子档设计文件编制,并由采购方组织设计评审,设计评审完毕后7个日历日内提交正式设计文本;

3.2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时间

4.项目地点:贵阳市

三、报送资料清单及其他要求

参与询价单位需首先确认是否符合上述“资质要求”后再参与报价。参与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清单: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须经年检有效;

(二)报价函(格式自拟)。

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价材料接收形式

请于2024年6月7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的PDF扫描件报送至下列邮箱:*********@qq.com,邮件标题格式: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87*****492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贵阳西收费站旁新大楼4楼

附件:设计服务采购要求

1.概述

1.1.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技术和信息保障中心核心业务系统上云及灾备建设设计服务项目

1.2.项目目标与内容

为保障省中心联网收费系统(贵州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省中心部分)安全稳定、持续有效运行,有效支撑我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相关业务工作正常开展,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部路网中心、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和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技术和信息保障中心(下称省技信中心)关于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的规范要求,以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系统的运行规范要求,试点将省中心联网收费系统的核心业务系统上云容灾备份,在云上构建一套安全可靠的容灾备份核心业务系统(以下称云上核心系统),云上核心系统与本地系统通过高带宽专线互联,实现核心业务的异地主备容灾。云上核心业务系统可实现自动或手动切换后独立运行,系统功能和本地核心业务系统功能保持一致,系统运行的各项性能指标参数满足相关标准规范,以及省技信中心、全省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和ETC发行单位的使用需求。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数据中心网络、云平台底座、核心业务系统云化改造与迁移、核心数据库国产化改造与迁移、国密系统容灾迁移、灾备与数据同步监控系统以及安全防护等建设内容。

1.3.响应文件技术要求

1.3.1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1.3.2响应人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应按照以下内容格式进行编制:

1)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

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要求:

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中,要求对本规范书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逐条答复、说明和解释,首先对实现或满足程度明确作出“满足”“不满足”等应答,必要部分作出具体、详细的说明。

2)项目现状、存在问题描述

响应人应对采购人的项目现状进行描述,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和后续演进的建议。

3)阐述本次工程的设计原则与思路;

4)详细阐述本次工程的网络建设改造、云平台建设、业务系统改造与迁移、数据库改造与迁移、容灾建设以及安全防护等方案;

5)保证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6)详细阐述工程勘察设计组织方案、工程设计人员、车辆、仪器仪表安排和组织计划、沟通协调措施;

7)服务保障措施和服务提升计划;

8)响应人为本项目拟定组织机构与人员团队,并明确分工与各专业职责。

1.4.响应人责任与义务

1.4.1响应人在成交后需签订服务承诺与保密承诺书;

1.4.2响应人须在贵阳市有分支机构(如中标人在贵阳当地没有分支机构,则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历日内在贵阳主城设置分支机构)。如未按时提供,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资格。

1.4.3响应人应在工程施工期间配合建设方完成项目实施;

1.4.4响应人应在工程施工中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完成设计变更工作,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1.4.5响应人应在采购人组织的本项目其他服务与设备采购招标、技术谈判、设备清单确认、出厂检验和施工、监理招标、验收、竣工等工作中提供技术支持,并对出现的技术问题负主要技术责任。

1.4.6响应人须确定联系人员和联系电话,以便双方及时沟通;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1.4.7响应人应负责解决其勘察设计人员在勘察、设计评审、工程联络会(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割接、工程验收等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的食宿、交通、通信和勘察车辆等费用。

1.4.8中标人应保证其设计人员在项目合同期限内,都能按时参加采购人组织的调研工作、方案修改及本项目设计工作相关事宜。

1.4.9工程设计服务期间,响应人出现的人身安全责任事故由响应人负全部责任。

1.4.10响应人不得向他人分包或转包。

1.5.保密要求

响应人应在成交后签订保密承诺书,对本项目所涉及的过程数据以及结果数据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授权不得泄露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此数据进行任何侵害采购人的行为,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响应人的责任。

2.项目设计内容

2.1.现状调研与需求分析

响应人需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现状及需求调研,梳理技信中心的业务现状及流程、基础设施现状、信息化系统现状等;并根据现状调研情况分析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分析项目建设边界、灾备中心功能与性能需求、信息安全需求、业务系统与数据库改造迁移需求等。结合项目现状与需求调研,梳理项目整体业务背景、信息系统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评估。

2.2.建设思路

分析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重点围绕容灾体系架构演进思路,统筹各数据中心发展布局。基于云计算、大数据、微服务及AI技术,规划未来数据中心目标架构,绘制技信中心数据中心未来的发展蓝图。规划总体设计思路与总体目标架构(包含整体架构、网络架构、云计算平台架构、容灾备份架构、业务系统架构)。结合技信中心业务系统发展路线,提出核心业务容灾备份系统的各阶段建设演进思路。

2.3.建设方案

依据总体架构与建设思路,设计业务系统容灾与备份的总体技术方案,实现核心业务系统的异中心容灾。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方案、云平台建设方案、应用系统改造设计、核心数据库改造迁移、国密系统迁移、容灾备份建设方案以及信息安全设计等内容。

2.3.1.目标架构

以省中心联网收费系统核心业务系统容灾为主要目标,提出本期项目数据中心组织架构、基础平台技术架构以及灾备系统架构,通过打造容灾备份系统,达到核心业务系统应用级保护的目标。

2.3.2.网络建设

根据业务系统以及容灾备份系统的链路与带宽需要,打造数据中心之间的基础互联网络,以专线形式提供数据中心之间高速互联通道。阐述本地数据中心与云容灾中心之间的关系、灾备切换管理方案及技术要求。针对链路级容灾和数据中心级容灾分别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

2.3.3.容灾中心建设

分析现有核心业务系统容灾备份的需求与指标,合理规划云平台基础资源能力,构建云容灾中心计算、存储、网络与安全资源。根据业务系统运行需要,设计云内通信网络,保障业务系统各模块之间高速畅通互联。设计涵盖通用云主机和物理机的计算能力池,分析是否需要建设智能算力或超级算力池。设计分布式块存储、对象存储资源,按需建设文件存储资源。参照等级保护三级规范的要求建设安全设备与安全资源池。

2.3.4.核心系统改造迁移

评估确定核心系统容灾需求范围与目标,分析现有业务系统云化部署的条件与环境,提出针对性的功能模块改造需求,并通过技术措施迁移至云容灾中心部署。

2.3.5.数据库改造迁移

评估分析现有核心数据库的运行情况,以核心业务系统容灾为目标,提出数据库的改造部署方案、数据迁移方案以及数据同步与监测方案。

2.3.6.容灾与同步监测系统建设

分析省中心联网收费系统核心业务系统现状与容灾需求,提出容灾解决方案。制定分阶段演进的应用容灾系统架构,阐述核心应用系统容灾技术方案、应用与数据库同步监测方案、容灾切换管理方案。

2.3.7.安全防护与密评系统建设

为保障云平台安全,采用分层和纵深防御的思想,严格按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和等级保护第三级的标准规范要求,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安全管理中心、云安全扩展、大数据安全扩展及容灾备份的方面构建云容灾中心安全防护。以第三级密码应用要求为标准,从多个层面进行考虑,建立基于SM系列算法的国产密码应用安全体系,建设云安全和密码应用。

3.设计文件要求

3.1.设计文件内容

3.1.1设计需落实国家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应满足国家和相关行业部门设计规范要求,必须满足现行规程规范和相关文件要求;选择成熟且较为先进的技术路线。

3.1.2设计文件资料需按照规范化模板编制,符合项目相关的各类标准规范要求,满足技信中心核心业务系统容灾保护的管理与技术要求。

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实际需求

3.1.2响应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应至少包括设计说明、投资预算、设计图纸。

3.1.3设计说明文件应详细阐述本项目的背景、现状与问题分析、需求分析、建设思路、建设方案、投资预算汇总等内容。

3.1.4投资预算应依据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发布的《贵州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项目服务方案资金测算指南》进行编制。

3.1.5设计图纸至少应包括本次相关网络图、机房平面布置图、系统图、走线图和以上未提及但本行业范围内公认要提供的图纸,同时响应人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补充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图纸。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现有资源的规划使用。

3.1.6设计文件的格式必须一致,各类表格的名称要统一。

3.1.7若有发生设计变更,则修正设计应详细列明修正的项目、内容,对于图表的修正内容要求做显著的标记。需修正内容、项目较多的,应按采购人要求重新出具设计文件。

3.1.8设计文件中需体现网络安全评估方面的内容。

3.1.9设计文件中的机房名称、设备名称等要求规范化。

3.1.10设计文件需列举潜在的、易被忽略的、重大的风险因素,现场环境存在关键风险因素,需详细说明。

3.1.11设计文件包含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针对设计和施工的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风险描述关键风险的评估理由,提出具有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的风险处置措施。

3.1.12设计文件明确安全标准,对重大危险源的局点,进行详细说明。

3.2.设计文件质量

3.2.1设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效规范、标准、政策;符合建设、规划、环保、消防、交通、节能、抗震、防雷、交通及大数据等主管部门和建设方相关规定要求。

3.2.2设计质量应满足采购人设计任务书中的要求。

3.2.3设计文件技术要求以设计任务书、项目批复文件等采购人要求为准。

3.2.4设计应遵循各类建设规范、设计规范和验收规范。

3.2.5设计文件应明确方案的合理性,保证在现有生产力条件下能够实施,无重大错误或重大缺陷。

3.2.6设计文件需达到采购人设计规范要求的深度,保证指导施工。

3.2.7设计文件应保证其全面性,对现有资源情况、设计目的、技术参数、现有网络的影响进行详细说明,能全面、准确反映工程情况。

3.2.8响应人应负责设计技术服务成品的校审工作并保证设计文件质量。

4.项目工期要求

4.1设计时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电子档设计文件编制,并由发包方组织设计评审,设计评审完毕后7个日历日内提交正式设计文本;

4.1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时间。

5.报价说明

5.1.报价依据

响应人的响应报价以本询价公告所要求的全部设计工程量和设计服务为根据,以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发布的《贵州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项目服务方案资金测算指南》为参考进行计算。响应报价在充分考虑了工作内容及范围、市场竞争、工艺及管理难易程度、设计方案修改、设计周期、工程造价、方案审查、协调管理、企业自身能力、物价及政策性变动等因素的前提下并考虑工程设计期间的所有风险综合确定设计服务费,设计服务费为全费用价格(含税金)。

5.2.报价方式

按总价方式报价,响应报价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进行设计、评估、 审查等,编制设计文件,包括人工费、差旅费、审查费、材料费等技术服务应包含的所有费用,包括施工配合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

5.3.付款方式

5.3.1合同工作完成后,响应人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采购人提交设计费用结算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3.2采购人应在收到费用结算申请后的28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响应人;响应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费用结算申请。

5.3.3采购人对费用结算申请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设计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由响应人重新提交。响应人对此有异议的,按约定执行。

5.3.4由于响应人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工期延误的,采购人可以对响应人进行考核。

5.3.5响应人完成项目技术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成果,通过采购人审查且项目竣工验收后办理结算。响应人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响应人发票后一次性付清单个项目费用。

6.设计成果交付

6.1.验收标准

6.1.1响应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项目范围内的设计服务工作,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并提交合格的设计成品资料。

6.1.2响应人按工程工期要求提交服务计划,并按期提交设计成品资料。

6.2.项目资料要求

6.2.1响应人应向采购人交付的技术资料、文件4套,每套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本、设计预算、设计图纸。

6.2.2遵守现行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定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相关标准、规范、规定、要求发生冲突时,以采购人解释为准确定。

6.2.3在约定时间内提交满足规程规范要求的成品资料。完成的技术服务过程和成品资料,均须无条件提交采购人。

6.2.4提交资料逾期,需提前提交项目情况说明,并取得项目管理部门认可,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

7.质保要求

7.1服务要求

响应人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技术服务,并在服务期间提供服务内容所要求的完整电子版资料或纸质资料。

7.2质量保障

响应人应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技术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并督促落实各环节质量控制内容和目标;保证服务成品满足规程规范要求,同时满足采购人质量管理要求。

7.3质保要求

项目完成验收后一年内,响应人需针对本项目建设与运维中的技术问题继续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并负责解决由于设计文件缺陷导致的问题。

8.其他

安全免责说明:响应人应该注重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对于响应人从事项目人员人身事故、人员伤害和引发其他责任事故,采购人均不予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一切损失和后果由响应人承担。

响应人的人员配置应专业合理,管理措施全面、明确得当,服务进度控制措施合理,项目管理与风险控制措施合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业务系统 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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