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对2024粤1802执保221号案随机摇号选定专业机构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对2024粤1802执保221号案随机摇号选定专业机构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对(2024)粤1802执保221号案随机摇号选定专业机构公告
各鉴定机构、各案件当事人:
本院定于
案件信息:
案号:(2024)粤1802执保221号;
鉴定类别:
土地及房地产评估;
鉴定内容:
对被执行人忠毅(清远)电子塑胶五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清远光电产业园【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粤(2019)清远市不动产权第*******号】、清远光电产业园【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粤(2019)清远市不动产权第*******号】、清远光电产业园【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粤(2019)清远市不动产权第*******号】、清远光电产业园【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粤(2019)清远市不动产权第*******号】土地及地上建设物现时价值进行评估;
备注:报名机构需具备房地产及土地评估入册资质。
摇号及其它特别说明:
1、报名截止日期为
2、中签机构序号说明:中签1为案件正选机构,中签2、3(等)按顺序依次为备选机构;
3、请当事人届时上网查看,随机选择机构的结果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4、摇号结果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工作公示”栏进行查询;
5、查看摇号过程,可点击公告下方“查看摇号过程”按钮进行查看。
6、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7、当事人若对选定机构申请回避的,应于摇号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交案件承办法官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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