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选聘
律师事务所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内集团”或“集团公
司”或“公司”)前身为 1956 年成立的“云南内燃机厂”,后经改
制并于 2014 年 1 月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变更为现名。公司是国有大一
型企业,是国家重点扶持的 512 家企业之一,注册资本 10517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波。
经过近 60 多年的发展,通过资源整合、业务拓宽、全面发展、
做大做实等一系列战略规划,目前公司拥有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
司、成都内燃机总厂、云南云内动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云南同润投
资有限公司、云南同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云南滇凯节能科技有
限公司、昆明客车制造厂、遂宁云内动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无锡沃
尔福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无锡伟博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平板玻璃
厂、山东东虹云内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无锡恒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明恒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国方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等多家
全资、控股和参股子公司。产业涉及柴油发动机、汽车零部件、农业
机械、新型能源汽车和节能材料等多个领域。
截止 2023 年,集团公司总资产 267.29 亿元,营业收入 101.59
亿元。
(二)项目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云内集团;
2.发行项目: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1)申请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公司拟一次申报、分期发
行(具体以相关审批机构批复为准);
(2)发行期限为不超过五年(最终发行期限以交易所出具无异议函
为准)。
3.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含子公司)。
4.成本测算:不得超过发行前 20 个工作日同期限、同评级企业发行
的平均利率(最终根据市场发行利率确定);
5.增信措施: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6.还款来源:公司生产经营收入;
7.审批机关:证监会、交易所。
(三)拟选聘的中介机构:
律师事务所:采用询价方式选聘,根据发行主体及主承销商意见
出具公司债发行法律意见书并负责处理发行申报中的其他法律事项。
三、询价
(一)选聘原则
1.根据昆明市国资委《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
的通知》(昆国资发[2020]116 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采用询价的方式选聘本次公司债发行的律师事务所。
2.选聘的中介机构为律师事务所一家。
(二)询价程序
1.公司通过网站发布选聘方案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 3 个工作日,
以发布当日算起,截止日后投标无效。竞标人须按方案要求准备相关
材料,出具书面回复材料,若回复询价的竞标人少于 3 家的,公司需
重新发布公告;
2.通过邮箱回复参与投标,回复材料包括竞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
印件,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竞标人须按询价比选方案要求,在公告
结束 2 个工作日内将密封完好的比选文件送达公司;
3.公司将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评审小
组成员为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监督小组(2 人)按询价比选方案对比
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以确保比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4.评审小组应客观公正地进行打分,分数排名第一的为本次公司
债发行的律师事务所。其中,分数最高的比选人退出的,应由分数次
高的递补,并以此类推。
(三)基本条件和评审办法
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2)近三年承担过其他公司再融资业务的法律顾问工作;
(3)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和违约行为。
2.评审办法
根据比选文件综合评定,比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商务部分评审(报价):满分 20 分
本项目最高限价 18 万元,报价不得高于限价。取所有报价的算
术平均值作为报价基准,按照报价指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最高
的得满分 20 分,每低一名扣 2 分,扣完为止。价格指数计算方式为:
价格指数=20-20*(|报价基准-P|/报价基准),P 为报价人的报价。
(2)技术部分评审:满分 80 分
①服务方案评审(满分 20 分)
法律服务实施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服务方案范围程序思路
的阐述及全部程序并针对每部分叙述完整,针对每阶段程序叙述的事
项、工作机制整体阐述较好,风险控制措施完善,能保证项目顺利实
施控制得当,满足项目要求且全面、具体、可行的得 18-25 分;
法律服务实施方案的拟订较合理,针对性一般,服务范围、每阶
段程序叙述的事项、工作机制整体阐述一般,有风险控制措施,基本
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基本完善的得 10-17 分;
法律服务实施方案的拟订一般,服务范围、每阶段程序叙述的事
项、工作机制整体阐述一般但有缺陷,基本可保证项目实施的得 1-9
分;
未提供法律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②服务时限评审(满分 15 分)
服务完成时限满足本项目的需求,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阐述合理
可行,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 11-15 分;
服务完成时限满足本项目的需求,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阐述可行
性一般,违约承诺约束性一般的,得 6-10 分;
服务完成时限满足本项目的需求,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编制有一
定缺陷,违约承诺约束性较差的,0-5 分;
③团队配置评审(满分 15 分)
项目团队配置具备资质(指拟派往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具备律师资
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4 人以上(含 4 人,不含团队负责人)的得 6
分。
团队项目负责人具备为发行人提供交易所债券发行法律服务经
验的,每提供 1 例案例的加 3 分(提交法律意见书复印件),最多
加 9 分。
④类似项目业绩(满分 20 分)
投标人需提交在证券交易所、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等机构注册/备
案的公司债、中票、短融、超短融等业绩资料。投标申请人每提供一
项类似业绩得 2 分,加至满分为止,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
主证明、法律意见书等业绩证明资料,最多加 20 分。
(四)时间
参与投标的竞标人须需在公告起 3 个工作日发送参与投标回复
资料(以发布当日算起),邮箱:ynjtcwb@163.com,在公告结束 2
个工作日内报送投标文件,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景路 66 号
云内动力集团财务管理部。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