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评估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在线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金华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评估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为本公司提供报废物资残值(含旧机动车)评估、房产年租金评估(作为出租房产租金的定价依据)及其他相关资产评估服务,并出具相应的资产评估报告。预计每年度报废物资残值评估约为15次、旧机动车评估约为10辆、房产年租金评估约为4宗,具体评估数量以实际为准。
三、合作期限:1年(合同期满,成交人履约良好的,采购人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如续签的,成交价格、服务质量均保持一致,最多续签两次,单次续签不超过1年。)
四、报价内容:
1、报废物资残值评估费:报废物资残值按次计评估费,单次件数(1-5000件)最高限价2000元/次,超5000件以上的,该次评估费在原报价基础上上浮 50%;
2、旧机动车评估费:单次评估费用为(单辆旧机动车评估费*辆数+500元),单辆旧机动车评估费最高限价500元/辆。
3、房产年租金评估费:单次房产年租金评估费用为(单宗房产年租金评估费*宗数+750元),单宗房产年租金评估费最高限价750元/宗。
五、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要有资产评估相关资质的企业,营业执照所载经营范围需含有资产评估资格等相关业务内容。属分公司的,需获得总公司唯一授权(附授权委托书);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明或具备财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
3、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
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六、报名及响应报价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00:00起至响应报价截止时间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2、报名方式: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完成注册后在线参与项目报名和下载查看采购文件(或邀请函),本项目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3、未通过以上方式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4、响应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09:00止(北京时间)。
5、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报价单并完成在线报价。
6、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开标时间: 2024年6月11日9:00止 (北京时间)。
八、定标原则:
1、本次报价以最终合计总价最低中标。有效报价中按最低报价确定为成交价,最低报价单位确定为成交单位。
2、若出现多家符合要求且最低价报价相同的单位,以报价先后为原则,最先报价的确认为成交单位。
九、合同签订:成交单位应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与采购人对接完成服务合同签订事宜。
联系电话:张先生
187*****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