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徽章制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标识徽章制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标识徽章制作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34-W100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单位:厘米)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铝合金标识 | 50×49 | 详见《招标文件》商务和技术要求 | 件 | 3 | 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全部交货 | 甲方指定地点 | |
2 | 铝合金标识 | 60×59 | 件 | 59 | ||||
3 | 铝合金标识 | 70×68 | 件 | 4 | ||||
4 | 铝合金标识 | 80×78 | 件 | 131 | ||||
5 | 铝合金标识 | 90×88 | 件 | 62 | ||||
6 | 铝合金标识 | 100×98 | 件 | 199 | ||||
7 | 铝合金标识 | 120×117 | 件 | 9 | ||||
8 | 铝合金标识 | 130×127 | 件 | 9 | ||||
9 | 铝合金标识 | 150×147 | 件 | 94 | ||||
10 | 铝合金标识 | 180×176 | 件 | 4 | ||||
11 | 铝合金标识 | 200×196 | 件 | 84 | ||||
12 | 铝合金标识 | 240×235 | 件 | 36 | ||||
13 | 铝合金标识 | 270×264 | 件 | 8 | ||||
14 | 亚克力板标识 | 25×24.4 | 件 | 4 | ||||
15 | 亚克力板标识 | 30×29 | 件 | 710 | ||||
16 | 亚克力板标识 | 40×39 | 件 | 305 | ||||
17 | 亚克力板标识 | 50×49 | 件 | 266 | ||||
18 | 亚克力板标识 | 60×59 | 件 | 235 | ||||
19 | 亚克力板标识 | 65×62 | 件 | 2 | ||||
20 | 亚克力板标识 | 70×68 | 件 | 16 | ||||
21 | 亚克力板标识 | 80×78 | 件 | 326 | ||||
22 | 亚克力板标识 | 90×88 | 件 | 7 | ||||
23 | 亚克力板标识 | 100×98 | 件 | 64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396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6月6日至6月1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5:00。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8.供应商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审核和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通知投标供应商线下领取招标文件;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wzcgz001@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6月27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42号蓝海智谷会议中心二层第一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6月27日9时30。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42号蓝海智谷会议中心二层第一会议室。
八、标样展示
(一)标样展示时间:2024年6月18日上午9时30分
(二)展示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三)联系人:柯助理、曹助理。
(四)联系电话:010-********。
(五)因未参加标样展示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每个投标供应商限1人参加,投标供应商须在2024年6月17日17时30分前将参加标样展示的单位名称、人员姓名、职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通过邮件发送至wzcgz001@163.com。参加标样展示的人员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和要求发送参加人信息或参加人携带文件不符合要求,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参加标样展示的,全部责任和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柯助理、曹助理
办公电话:010-********
采购机构:北京市某单位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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