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政务服务大厅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易县政务服务大厅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易县政务服务大厅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易县政务服务大厅改造提升项目已由易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易发改[2024]78号、易招核(2024)3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易县行政审批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易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易县金台东路3号;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主要针对易县政务服务大厅智能办公系统建设,包含智能化软件、智能化硬件、LED大屏建设、监控、接入设备、机房动环监控、综合布线、数字化会议室、招投标智能化等建设内容。计划工期:2个月;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智能网络建设部分; 二标段:智能化办公系统软件及配套。

2.2招标范围:易县政务服务大厅改造提升项目招标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为准,查询地址“信用中国”);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行为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获得采购合同的单位需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获得采购合同的单位需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40%的6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自身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可不进行分包。
3.1.2财务要求: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为准,查询地址“信用中国”);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行为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获得采购合同的单位需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获得采购合同的单位需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40%的6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自身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可不进行分包。
3.1.3信誉要求: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为准,查询地址“信用中国”);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行为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获得采购合同的单位需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获得采购合同的单位需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40%的6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自身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可不进行分包。
3.1.4其他要求: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为准,查询地址“信用中国”);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行为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获得采购合同的单位需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获得采购合同的单位需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40%的6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自身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可不进行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06 09:00:00 至 2024-06-13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6-26 09:00:00,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易县行政审批局

招标代理机构: 保定德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易县 地址: 保定市易县朝阳西路76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李欣卓

联系人: 杨贵莲
电话:

0312-*******

电话: 031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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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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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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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www.zcbidding.com/api/api/getByUuid?uuid=2df90e45-1396-469a-b90b-1ef9ba******
,河北,保定市,保定,0312-

标签: 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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