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通信光缆及配套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某部通信光缆及配套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某部通信光缆及配套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通信光缆及配套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编号:MSJCG******)已按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某部经费为国家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2.招标项目概况:新建2条光缆路由,建设规模为新建(租用)城市管道路由及线路105.5公里、光缆施工108公里、购置48芯管道(架空)光缆100公里、购置24芯管道(架空)光缆8公里。

3.最高投标限价: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最高投标限价为37.55万元(含税)其中:勘察设计17.58万元,全过程造价咨询6.24万元,工程监理13.73万元。

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自接到建设单位进场通知之日起至工程决算完成之日止。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到工程竣工决算止;施工图审查完成后,10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造价编制工作;竣工验收1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结算;工程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到工程竣工决算止;施工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施工图技术交底、1个月内完成开工审批,开工审批180日历天内完工施工建设;初步竣工验收后转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不少于3个月;试运行结束1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交付;其他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自工程竣工决算止。

5.其他:/。

(二)招标范围:

项目类别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三部分:

1.工程设计:负责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及概算、施工中技术服务等。

2.工程监理:负责工程招标、设计、施工、验收各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项目投资、进度、质量、保密、廉政控制,安全、信息、合同管理,协调各方关系等。

3.全过程造价咨询:负责除竣工结算以外的全部造价咨询工作,包括编审工程估算、审查初步设计概算、编审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审查施工图预算、审查变更签证价款、审查工程进度款、审查工程索赔、协助梳理核实竣工结算,协助编制竣工决算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资质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资质乙级(含)以上。

2.工程监理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监理通信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含)以上。

3.造价咨询要求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执业范围含造价业务。

4.保密资质

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仅牵头人单位提供)。

(二)能力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持有经最近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有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和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验收证明等材料);

(三)财务要求

企业近3年(2021、2022、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近3年的审计报告,基本账户目前未处于冻结状态并出具承诺书。

(四)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未被列入黑名单记录。以上证明文件提供能体现查询时间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查询时间范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2.未被列入军队建设黑名单(以建设单位提供的黑名单为准)。

3.投标企业、总(副)咨询工程师等人员均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五)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可以由1家具有综合能力的咨询企业独立实施,或者由2-3家企业组成联合体实施。

2.由1家咨询企业独立承担时,应当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监理资质,且具备保密资质;可以将造价咨询业务专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并在总包合同中予以明确,专业分包单位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报军队建设单位批准,并签订补充合同。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应当对被委托单位的委托业务负总责。

3.由联合体企业承担时,应当具备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的全部资质,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且牵头单位具备保密资质。投标企业拟任的本工程总咨询师和副总咨询师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该员工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记录)。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或者联合体企业应当自行完成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业务。

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企业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建设单位要求投标企业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六)项目组织机构要求

本项目成立咨询项目部,下设设计、监理、造价专业咨询组。项目部设总咨询师、副总咨询师,专业咨询组设组长,副总咨询师可以兼任专业组组长。项目资询部实行总咨询师总协调、各专业组长负责制的管理体系。

总咨询师原则上不得更换,兼职项目不得超过3个(包含本项目);副总咨询师、专业组组长等主要管理人员更换,需报建设单位批准;各专业组人员按前后方设置,前方人员须常驻现场;除项目管理组以外的后方咨询人员,可以在不影响本咨询业务开展的情况下,兼职其他项目。

1.总咨询师和副总咨询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工程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2)具有5年以上类似工程管理经验(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证明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

2.各专业组组长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设计组长: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承担过通信工程类施工项目。

(2)监理组长(总监理负责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造价组长: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项目组织机构还应该设置:

(1)工程监理:监理人员至少1人。

(2)工程设计:设计人员至少1人。

(3)工程造价:造价人员至少1人。

(4)保密:保密人员至少1人。

除满足以上条件要求人员外,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工作内容、工作阶段,适当增加人员配备,所有承诺配备的人员和新增加人员,均要进行保密审核和政审;投标企业应严格按照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人员配备表进行咨询服务,不得随意更换。

(七)其他要求

1.根据军队建设有关规定,投标企业在此项目发生下列情况将纳入《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行为负面清单》,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1年至3年和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等处罚。

(1)在军队项目发包活动中组织或者参与围标串标的;

(2)在项目发包活动中采取操纵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违规手段谋取中标的;

(3)在项目发包活动中诬告乱告、恶意申诉,扰乱项目发包秩序的;

(4)挂靠借用其他单位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承揽工程的;

(5)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项目的;

(6)将承包的项目转包,或者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的;

(7)将承包的项目进行违法分包,情节严重的;

(8)擅自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或者主要管理人员未经批准擅离职守,情节严重的;

(9)未按项目质量管理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或者在检验检测中弄虚作假,指使或者直接伪造鉴定结论,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报告或者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

(10)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质量,或者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11)因项目参与单位违法违规,导致发生劳资纠纷、商务纠纷或者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12)发生较大以上(含)质量事故的;

(13)违反保密约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发生失泄密问题的;

(14)向军队人员行贿,或者向利益相关方行贿索贿的。

2.投标企业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附属机构(单位);

(2)本项目的代建人;

(3)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承担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单位所属总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不得参加施工投标。

4.投标企业应在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项目现场人员的人身和自备财产有关保险,保险期随着服务期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发生意外时自行索赔,如投标企业未办理相关保险,发生任何意外,与建设单位无关,后果自负。

5.投标企业如需聘请另外专家咨询协助时,产生的费用由全资单位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五、招标文件领取

(一)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3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海淀区华宝大厦12A层1314室以下材料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单位及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2.工程设计单位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资质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资质乙级(含)以上。

3.工程监理单位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监理通信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含)以上。

4.造价咨询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执业范围需包含造价业务。

5.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仅牵头人单位提供)。

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未被列入黑名单记录。以上证明文件提供能体现查询时间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单位及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7.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书面承诺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单位及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单位及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应由牵头人单位及成员单位共同授权给牵头人单位的代理人);

10.授权代表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即投标单位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11.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所需签字之处不得以人名章、签字章代替);

所有纸质文件均须采用A4纸张幅面打印,并全部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现金5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9时30分00秒,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1-8号清华同方大厦A座15层。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某部

招标人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

联 系 人:姬先生

联系 电 话:138*****378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华宝大厦12A层1314室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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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全过程工程咨 通信光缆 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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