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山股份经济合作社原动力机厂区80亩安置留用地内石坎墙出售处置项目
鹿山股份经济合作社原动力机厂区80亩安置留用地内石坎墙出售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 | NCCQ202*****000***** | ||
交易项目名称 | 鹿山股份经济合作社原动力机厂区80亩安置留用地内石坎墙出售处置项目 | ||
产权所有人 | 富春街道鹿山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交易类型 | 集体房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6-06 09: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06-13 09:00 |
标的名称 | 鹿山股份经济合作社原动力机厂区80亩安置留用地内石坎墙出售处置项目 | ||
租赁年限(年) | 0 | 出让数量(吨) | 0 |
起拍价(元) | 38 | 保证金(元) | 50,000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6-13 14:0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原动力机厂区80亩安置留用地内石坎墙,起始价38元/吨,总价按车过磅计总量为准,加价幅度1元,交易保证金*****元。拟向社会公开招标进行拍卖,价高者得。 2、中标单位或中标个人自备挖土机,自装自运,运输路线由中标单位或中标个人审批,安全问题由中标单位或中标个人负全责。 富阳区产权交易平台明确成交后10天内签订合同,签订和同事需交******元保证金(可抵货款),工期由股份与中标单位或中标个人协商。 4、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和政府征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5、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动力机厂区80亩安置留用地 | ||
出让方联系方式 | 出让方 | 富春街道鹿山股份经济合作社 | |
出让方联系人 | 叶奕 | ||
联系电话 | 137*****777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钱江波 |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桂花西路56号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户 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 | ||
开户行: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
账户:201*****691********** | |||
申请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支付宝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必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 | |||
其他注意事项 | |||
环境要求 | 本竞价系统仅支持使用PC端主流浏览器登录操作,详情见《操作帮助》 | ||
操作帮助 | 注册报名竞价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链接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