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定点屠宰技改综合建设招标公告

生猪定点屠宰技改综合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县城北生猪定点屠宰技改综合建设项目(备案编号:XAZB2016-SG-11)已由兴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字[2012]4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安县食品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兴安县城北高速公路入口南侧
建设规模:主要为生猪屠宰车间建筑面积1502.5㎡,框架结构,建筑高度6m; 猪待宰间建筑面积1800㎡,钢结构主体,建筑高度5.2m..
合同估算价:约350万元
要求工期:100日历天
招标范围:屠宰技改综合建设项目含屠宰车间. 待宰间建筑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见评审后的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6】25《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按原资质标准(建建[2001]82号文)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按新建筑企业资质标准【2014】159号文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6年7月 4日至 2016 年7月8日,每日8时00分至12时00分, 15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在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安县文化路文化新城住建局5楼),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兴安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刷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3图纸按图纸印刷成本售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7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安县文化路36号文化新城兴安县住建局5楼)。

招 标 人:兴安县食品公司
地 址: 兴安县兴桂路
邮 编:541300
联 系 人: 王世清
电 话: 138*****07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甲山路143号青秀庭院3栋5层1-2
邮 编: 541000
联 系 人: 陈颖
电 话: ****-*******
传 真:****-*******

备案单位: 兴安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站
招标信息发布单位: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16 年7 月 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猪 屠宰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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