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兴隆至蔡甸段2000吨级航道整治工程施工监理JL-02合同段招标公告
汉江兴隆至蔡甸段2000吨级航道整治工程施工监理JL-02合同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江兴隆至蔡甸段2000吨级航道整治工程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3]2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汉江港航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助及省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汉江港航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湖北省潜江市、天门市、仙桃市、孝感市和武汉市境内。建设规模:汉江兴隆至蔡甸河段全长233km,按Ⅱ级航道标准建设,通航2000吨级货船和由2000吨级驳船组成的一顶二驳双排单列船队。设计航道尺度为3.0m×75m×550m(水深×双线航宽×弯曲半径),设计最低通航水位年通航保证率为98%。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整治工程、疏浚工程、生态工程、智慧航道工程、航标工程,以及桥梁防撞工程、航道维护设施等配套、专项工程。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航道整治工程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土建施工TJ-03合同段(甘子湾至狗头湾滩段)、土建施工TJ-04合同段(黄家场至满天星滩段)、土建施工TJ-05合同段(疏浚工程)、土建施工TJ-07合同段(智慧航道工程)的施工监理及相应的安全、水保、环保工程施工监理,配合招标人做好交、竣工验收工作。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合同段,合同段号JL-02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1860日历天,其中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交工验收阶段)15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0日历天。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97万元。
2.3其他:本工程施工监理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由投标人自行组建并接受甲方的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3.5本项目属性:/3.6其它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②与本项目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年/月/日/时/分,地点:/。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年/月/日/时/分,地点:/。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湖北汉江港航投资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余家湖街道岘山路383号 | 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周先生 | 联系人: | 喻云鹭、孙静静、李一周、贾新龙、周宇、龚超、杨晶 |
电话: | 0710-******* | 电话: | 027-********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qq.com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2024年6月5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证书。 |
注:1、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1、投标人 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
注:需提供2020、2021、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10年独立完成过内河1个1000吨级及以上类似航道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
注:1、近10年指交工验收时间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2、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
还应提供由该业绩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或业绩变更时,
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5、类似航道工程是指:航道整治工程、航道疏浚工程。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水运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湖北省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列为 D 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取消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的。 |
注:近三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近10年内担任过1个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类似航道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
副总监理工程师 | 1 | 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近10年内担任过1个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类似航道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
注:1、近10年指交工验收时间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2、投标人应提供以上人员的有效身份证、职称证、监理工程师证书及社保缴费证明(2023年5月份以来(含)任意连续三个月)彩色扫描件。
3、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如果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人员任职情况的,应补充提供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任职证明材料。
4、类似航道工程是指:航道整治工程、航道疏浚工程。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计量合同监理工程师 | 1 | 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5年工作经验。 |
测量监理工程师 | 1 | 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5年工作经验。 |
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 2 | 2名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5年工作经验。 |
信息系统监理师 | 2 | 2名工程师,持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至少5年工作经验,至少其中1人为高级及以上职称。 |
安全监理工程师 | 1 | 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5年工作经验,持有安全监理培训证书。 |
环保监理工程师 | 1 | 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5年工作经验,持有环保监理培训证书。 |
水保监理工程师 | 1 | 工程师,持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5年工作经验。 |
监理员 | 6 | 持有交通部门颁发的监理培训证书,至少2年工作经验。 |
注:1、投标人拟投入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均须填写“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简历表”,
并如实填写上述监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否则视为不满足监理人员的工作年限要求。
2、投标人还应按上表要求将相应人员的有效身份证、职称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安全监理培训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要求)、环保监理培训证书(环保监理工程师要求)、监理培训证书(监理员要求)及社保缴费证明(2023年5月份以来(含)任意连续三个月)彩色扫描件附于该表后。其中水保监理工程师、信息系统监理师可外聘,如外聘需提供外聘合同,但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且需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附录7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a.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b.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c.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4. | 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以下内容不齐全: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监理服务费报价表、监理机构(含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汇总表、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副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简历表)、资格审查资料(含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三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用状况承诺函、信用承诺书)。 |
5.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2、投标函中报价与监理服务费报价汇总表中的报价保持一致; 3、投标人不得提交调价函。 |
6.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 |
7.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未提供或无效 |
8.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证书。 注:1、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彩色扫描件。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
9. | 财务状况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 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注:需提供2020、2021、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 |
10.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人近10年独立完成过1个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类似航道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注:1、近10年指交工验收时间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2、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还应提供由该业绩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或业绩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5、类似航道工程是指:航道整治工程、航道疏浚工程。 |
11. | 信誉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水运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湖北省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列为 D 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取消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的。 |
12. | 主要人员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总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近10年内担任过1个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类似航道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副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近10年内担任过1个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类似航道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注:1、近10年指交工验收时间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2、投标人应提供以上人员的有效身份证、职称证、监理工程师证书及社保缴费证明(2023年5月份以来(含)任意连续三个月)彩色扫描件。 3、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果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人员任职情况的,应补充提供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任职证明材料。 4、类似航道工程是指:航道整治工程、航道疏浚工程。 |
13. | 其他主要监理人员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一、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计量合同监理工程师1人: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5年工作经验。 测量监理工程师1人::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5年工作经验。 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2名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5年工作经验。 信息系统监理师2人:2名工程师,持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至少5年工作经验,至少其中1人为高级及以上职称。 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5年工作经验,持有安全监理培训证书。 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5年工作经验,持有环保监理培训证书。 水保监理工程师1人,工程师,持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5年工作经验。 监理员6人:持有交通部门颁发的监理培训证书,至少2年工作经验。 注:1、投标人拟投入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均须填写“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简历表”, 并如实填写上述监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否则视为不满足监理人员的工作年限要求。 2、投标人还应按上表要求将相应人员的有效身份证、职称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安全监理培训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要求)、环保监理培训证书(环保监理工程师要求)、监理培训证书(监理员要求)及社保缴费证明(2023年5月份以来(含)任意连续三个月)彩色扫描件附于该表后。其中水保监理工程师、信息系统监理师可外聘,如外聘需提供外聘合同,但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且需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
14. |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标段对应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2、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15. | 投标报价 | ①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②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 ③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费低于投标总报价(监理服务费用)的5% 。 ④暂列金额(如有)不符招标文件规定。 |
16. | 监理服务期 | 投标人在投标函附录中监理服务期未填报或填报的监理服务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17. | 投标有效期 |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
18.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其他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4)投标人不接受对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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