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干扰素、消泡剂、除臭剂采购公告
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干扰素、消泡剂、除臭剂采购公告
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干扰素、消泡剂、除臭剂询比公告
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干扰素、消泡剂、除臭剂 |
二、标段(包)编号:202*****030175*****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概况:处理日处理垃圾600吨/天,项目配置2台300t/d的焚烧炉,1×12MW抽凝式汽轮机+1×15MW发电机,机组年运行不低于8000h,400吨/天的渗滤液处理站。 |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干扰素8吨;污水处理剂(消泡剂)1吨;除臭药剂0.2吨,次氯酸钠1吨。按甲方需求分批次供货,按实结算,合同期限1年 |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干扰素8吨;污水处理剂(消泡剂)1吨;除臭药剂0.2吨,次氯酸钠1吨。按甲方需求分批次供货,按实结算,合同期限1年 |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浙江省象宁波市象山县东陈乡滨海工业园旭日路88号 |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2024年6月25日前具备供货条件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十二、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货物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有相关危化品经营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供应商业绩: 供应商近三年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干扰素药剂供货业绩,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截屏为准)。 5.其他要求: A、响应供应商投标之前须经过干扰素药剂小试等性能测定(各供应商自行安排技术人员前往甲方现场取样测试,药剂小试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6日),测试结果经甲方认定达标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未合格的不能进入后续投标流程环节;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05日 到 2024年06月14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7日 15时0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东陈乡滨海工业园区旭日路88号 | |
联系人:顾赟 | |
电话:138*****495 | |
邮箱:xszjn2020@163.com |
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干扰素、消泡剂、除臭剂询比公告
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干扰素、消泡剂、除臭剂 |
二、标段(包)编号:202*****030175*****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概况:处理日处理垃圾600吨/天,项目配置2台300t/d的焚烧炉,1×12MW抽凝式汽轮机+1×15MW发电机,机组年运行不低于8000h,400吨/天的渗滤液处理站。 |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干扰素8吨;污水处理剂(消泡剂)1吨;除臭药剂0.2吨,次氯酸钠1吨。按甲方需求分批次供货,按实结算,合同期限1年 |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干扰素8吨;污水处理剂(消泡剂)1吨;除臭药剂0.2吨,次氯酸钠1吨。按甲方需求分批次供货,按实结算,合同期限1年 |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浙江省象宁波市象山县东陈乡滨海工业园旭日路88号 |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2024年6月25日前具备供货条件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十二、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货物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有相关危化品经营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供应商业绩: 供应商近三年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干扰素药剂供货业绩,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截屏为准)。 5.其他要求: A、响应供应商投标之前须经过干扰素药剂小试等性能测定(各供应商自行安排技术人员前往甲方现场取样测试,药剂小试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6日),测试结果经甲方认定达标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未合格的不能进入后续投标流程环节;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05日 到 2024年06月14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7日 15时0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东陈乡滨海工业园区旭日路88号 | |
联系人:顾赟 | |
电话:138*****495 | |
邮箱:xszjn2020@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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