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鹤城公安分局车辆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公告

2024年鹤城公安分局车辆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公告

2024年鹤城公安分局车辆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6-05

2024年鹤城公安分局车辆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采购人)的委托,对2024年鹤城公安分局车辆维修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鹤城公安分局车辆维修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

3、委托代理编号:TJGJHH2024-009

4、采购项目预算:160万元 (包一:75万元;包二:75万元;包三:10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一

2024年鹤城公安分局车辆维修项目包一(局机关、指挥中心、纪委、法制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 国保大队、治安大队、 巡警大队、特警大队、 湖天所 、城东所)

2024年鹤城公安分局车辆维修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1

75.00 万元

75.00 万元

/

/

包二

2024年鹤城公安分局车辆维修项目包二(刑侦大队、有组织大队、 网安大队、 人口大队、广场所、城中所、迎风所、团结所、 黄金坳所)

2024年鹤城公安分局车辆维修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1

75.00 万元

75.00 万元

/

/

包三

2024年鹤城公安分局车辆维修项目包三(拘留所、城南所、新园所)

2024年鹤城公安分局车辆维修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1

10.00 万元

10.00 万元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自2024年 6 月 6 日起至2024年 6 月 13 日,每日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 14 时 30 分至 17 时3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湖天开发区世纪花园主楼B座8楼827室);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本项目不接受邮购采购文件。

4、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一份领取磋商文件。

注:为贯彻落实(湘财购〔2022〕17号)文,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 6 月 19 日 9: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湖天开发区世纪花园主楼B座8楼827室)。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邀请通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

(2)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417号

(3)联系人: 陈先生

(4)邮 编: ******

(5)电 话:137*****907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怀化市湖天开发区世纪花园主楼B座8楼827室

(3)联系人:曾女士

(4)邮 编: ******

(5)电 话: 0745-*******

(6)电子邮箱: /


附件一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

身份证号: ;

手机号: ;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

身份证号: ;

手机号: 。

附件二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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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车辆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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