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特勤大队消防车库器材库及训练场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特勤大队消防车库器材库及训练场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特勤大队消防车库器材库及训练场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x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特勤大队消防车库器材库及训练场建设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发改投字【2023】160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且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特勤大队消防车库器材库及训练场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655.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55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其中新建1栋消防车库、器材库,钢结构,地上2层,一层建筑面积6396.80平方米,二层屋顶水箱间建筑面积:96.90平方米。消防泵房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地下消防水池一座,地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61.52平方米,建设特勤大队训练场*****.04平方米,其中训练操场*****.4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承重消防车)8046.57平方米,普通沥青混凝土路面:*****.55平方米,透水砖硬化训练场*****.63平方米。同时配套采购置物货架1(7.0米长*1.6m宽*7.0米高)20个、置物货架2(5.0米长*1.2m宽*7.0米高)32个、电动前移式叉车(额定承载≥1400kg)2台、篮球架8个等,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及建设单位交办的其他零星工程。

2.3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

①根据本项目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概算及招标要求,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对施工图设计的深度要求,完成各专业建筑、结构、水暖电、景观、外网等全套施工图设计,并按照招标人审核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要求;提供该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

②限额设计:承包人应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内的全部项目,并不得超过合同价。

(2)施工范围:包含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内所有工程施工内容;负责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应由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全部工作。

(3)材料和设备采购:承包人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等必须提前报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审批合格后方可采购进场。

2.4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的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2.5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舍必崖村内蒙古森林消防总队特勤大队营区内。

2.6计划工期:2024年06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184日历天。

2.7总投资额:********.6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①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拟派设计技术负责人须为本企业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拟派项目经理和拟派设计技术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4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注:上述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05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新入职人员只须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

3.5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子目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做为该联合体的业绩;

(6)联合体各方的奖项均可做为该联合体的奖项;

(7)本项目中要求的人员可以是任意一个联合体成员的人员,但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8)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2 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4.2 技术支持电话:**********

4.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07日00时00分至2024年06月14日23时59分,逾期不再受理。

4.4 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8日09时30分

5.2 递交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5.3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30分钟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http://ggzyjy.nmg.gov.cn;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电子招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8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中专路街道展东路33号

联 系 人:韩助理

联系电话:0471-*******

招标代理:内蒙古宗元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北路映德苑12楼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56*****090

行业监管: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赛罕西街26号

联系电话:0471-*******

标签: EPC工程 森林消防 消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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