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购买“心理健康走基层”心理咨询服务公开询价公告
镜湖区购买“心理健康走基层”心理咨询服务公开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育自尊自爱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购买心理咨询服务,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和组织参与询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镜湖区购买“心理健康走基层”心理咨询服务。
2.最低服务项目内容:
(1)在镜湖区10个街道开展心理健康巡回科普讲座。每个街道各一场,每场不低于30人;
(2)免费开展心理健康测试。每个街道不低于30人,共计300人,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出具测试报告;
(3)安排心理咨询师驻点服务。其中每周(计12个半天)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10个半天驻点,为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安排2个半天驻点,合同期内累计驻点52周,为居民进行心理疏导;
(4)开展个案咨询。通过宣传科普和心理测试对一些心理异常的特定人群安排一对一个案咨询,合同期内安排150人次,每个驻点15人次(可调剂使用);
(5)免费发放心理健康宣传材料。对参加讲座的居民发放心理健康宣传资料,并在社区居民点开展宣传活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3.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2万元(其中区委政法委支付40%、区卫健委支付60%)。
二、响应单位资格条件
1.因驻点心理咨询师需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响应单位须是在芜湖市境内注册成立的心理服务机构,经市委政法委认定的治理型社会组织优先;
2.承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职业道德,保守咨询对象秘密;
3.具备必要的心理测查场地、心理测量工具和电脑等硬件设备;
4.至少应有2名以上专职心理咨询人员,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以上资格或相关专业(系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咨询技巧和技能。
5.营业范围应包含心理咨询或心理健康服务等相关内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
三、响应单位提交文件组成及相关要求(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满足资格条件的单位资质复印件;
3.合法有效的所投项目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近三年内心理咨询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
5.心理咨询方案及报价明细表。
四、项目评定
1.评定会议:评定会议将按规定时间、地点举行,由询价单位主持,邀请监督部门及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现场确定中标单位。
2.评定办法:综合评标法,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为中标第一候选人单位,排名二、三的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价格最低者中标。
3.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未提供服务承诺的;
(3)未实质性响应“最低服务项目内容”或项目内容低于最低服务要求的;
(4)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五、评定时间及地点
1.评定时间:2024年6月13日(星期四)15时整。
2.评定地点: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文化路35号)一楼区委政法委小会议室。
3.响应单位提供相关所需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按建议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项目报价表另附一份单独装订,所有材料密封带到现场。
六、签订合同
在收到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中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询价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由其他候选人依次递补。同时询价单位保留重新询价的权利。
七、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中共镜湖区委政法委员会、镜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文化路35号)
联系人:谷艺为
联系电话:0553-*******
中共镜湖区委政法委员会 镜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5日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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