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关于邀请参加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关于邀请参加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川市监函〔2024〕187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N〔2024〕-1489号)要求,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负责实施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种植业产品中重金属检测能力验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样品抽取和制备能力验证四个考核项目。现将本次能力验证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同时具有省级检验检测资质认定(CMA)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CATL)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其检测能力涉及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甲拌磷、对硫磷、毒死蜱、丙溴磷、氰戊菊酯、氯氰菊酯、腐霉利、三唑酮、啶虫脒、苯醚甲环唑、噻虫嗪、嘧菌酯)检测参数,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达氟沙星、诺氟沙星等)检测参数,农产品中总砷含量检测参数,应按(N〔2024〕-1489号)要求参加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种植业产品中重金属检测能力验证考核及抽样制样考核项目。
(二)仅取得CMA证书,无CATL合格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其检测能力涉及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对硫磷、丙溴磷、氯氰菊酯、腐霉利)检测参数,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达氟沙星、诺氟沙星)检测参数,按川市监函〔2024〕文件要求参加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可自愿参加种植业产品中重金属检测能力验证、样品抽取和制备能力验证项目。
(三)同一家检验检测机构在不同场所开展相同项目检测的应当分别参加。
(四)未取得四川省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的企业检验检测机构、或省外相关实验室自愿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
(五)对应当参加能力验证的机构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报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业厅同意。
二、考核项目与方法
本次能力验证检验检测考核计划包括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种植业产品中重金属检测能力验证,考核项目及方法详见附件1请各机构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考核的项目及参数。
农产品质量安全样品抽取和制备能力考核采用笔试考试形式,请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合格(CATL)机构选派1人于2024年7月2日(具体见“四川省农业科学院质标所能力验证平台”发布的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样品抽取和制备能力验证计划)到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参加考试。
三、计划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起止日期:2024年6月5日~6月25日。报名系统平台于2024年6月5日0:00开放,2024年6月25日24:00报名截止。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登录“四川省农业科学院质标所能力验证平台”(http://118.112.181.41:*****)进行报名,或通过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官网(http://www.chinawestagr.com/fxcszx/)点击左侧栏“能力验证平台”链接进入报名系统。各参加考核的机构请完整、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导出报名表,加盖公章后扫描为PDF文件(文件名以单位全称+报名表命名)上传至能力验证平台系统中。
(二)考核样品发放方式
各参加考核的机构于2024年7月2日到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领取考核样品,同时发放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
(三)结果报送
请各参加机构按作业指导书完成样品检测、及时上报结果及原始记录。在能力验证平台填报检测结果,导出结果上报表,打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为PDF文件(文件名以单位全称+结果上报表命名),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能力验证平台系统中,同步将结果及原始记录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qq.com(结果判定将以系统上传的盖章扫描件为准)。
(四)首次考核结果通报
首次考核结果通报预计于8月下旬在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网站发布。参加本次能力验证农残、兽残、元素三类考核项目的机构,该项目所有参数考核合格,则判定该机构首次考核合格;若有1个及以上参数不合格,则将判定该项目首次考核不合格。
(五)补测计划
检测项目首次考核不合格的机构,将有且仅有一次补测机会。补测申请时,仅填报首次考核不合格参数。预计2024年8月下旬开始补测工作,具体时间及要求请以补测正式通知公告为准。样品抽取和制备考核项目不合格机构,不再补考。
四、能力验证费用
全省获得CMA与CATL的机构,请在报名填报时勾选相应的资质能力选项,可免费参加本年度的首次考核。
自愿参加考核的机构,参加能力验证需交纳能力验证费;所有参加补测机构需缴纳补测费用。
收费标准见附件2。转账汇款请在备注栏注明:“单位名称+能力验证费”,并将缴费凭证上传至能力验证平台系统中。
转账汇款信息:
收款账户: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静居寺支行
银行账号:228*****040******
纳稅人识别号:125*****450*******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净居寺路20号附102号
五、报名须知
(一)机构务必保证报名表中单位名称、参加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收样地址、开票信息等内容正确无误。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影响能力验证相关工作,后果由参加机构自行承担。
(二)请需要缴纳能力验证费的机构于2024年7月15日前完成能力验证计划费用的缴纳,并将转账凭证(文件名以“单位全称+转账凭证”命名)上传至能力验证平台系统中。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首次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机构,在接到结果通知后,应进行自查自纠,并根据补测通知及提交申请,同时缴纳补测费用(交费标准与方式同本邀请函第四款),补考工作预计在9月底前组织完成。
(二)在能力验证实施过程中,请各机构真实、客观、及时上报数据结果,严禁串通结果、提供虚假数据。如有违规行为,将上报有关部门作严肃处理。
联系人:张富丽 186*****659
孙梦嘉 133*****791
宋昆亮 182*****661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2024年6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产品质量 安全检验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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