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自购车辆信息系统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自购车辆信息系统招标公告
序号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标书售价(元) | 资 格 条 件 |
1 | BZTX-01 | 5T设备 | 轴承故障检测系统(新增) | TTCI--HV | 套 | 3 | 500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2. 生产商具有较强的投标产品设计、制造能力和经验; 3. 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 须提供2013-2016年在国内铁路系统供货业绩证明,其中应具有北方地区供货业绩证明,并满足严寒地区使用要求,提供严寒地区运用1年以上设备主管站段或主管业务处出具的运用良好业绩证明; 5 .投标产品必须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技术评审或通过铁路局组织的按照铁总运[2014]331号文件规定程序进行的技术审查; 6 .生产商应具有良好信誉,投标产品及类似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 7 .生产商近三年内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且财务状况良好; 8.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关系的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
2 | BZTX-02 | 5T设备 | 车号识别系统(AEI)新增 | AEI―W1型 | 套 | 1 | 500 | 1.投标设备必须通过原铁道部技术评审或通过铁路局组织的按照“铁总运〔2014〕331号”文件规定程序进行的技术审查,提交相关技术评审文件或技术审查文件,须有原铁道部批准车号自动识别设备(AEI)生产的资质文件或评审意见。 2. 须有哈尔滨铁路局各车辆段装用经验,并且有三个铁路局及其以上装用的业绩(附用户出具的运用报告)。 3.地面设备安装后应与HTK-08型和XCTF-5型客车标签互相匹配使用并提供兼容报告。 4. 投标企业注册资金须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5. 投标产品与哈局既有车号自动识别设备兼容,并提供与既有设备厂家兼容报告。 6. 投标设备的技术标准要符合铁运[2009]19 号《铁路车号自动识别系统AEI 设备管理检修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 7. 投标设备须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5T、ATIS 探测客车相关软硬件升级实施安排的通知》(运辆管理电[2015]626 号)要求。 8. 投标设备需有北方高寒地区的运用经验。 9. 投标产品满足客车、货车、机车、动车探测和车号识别的功能。 10. 投标设备需与通信、电力配套设施、综合防雷、以及软、硬件兼容,满足电气化线路运行条件。 |
3 | BZTX-03 | 5T设备 | AEI探测设备(防电气化干扰升级) | 在原有设备上升级改造,大部分设备利旧 | 套 | 9 | 500 | 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必须取得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国际铁路行业标准认证,其认证范围必须覆盖投标产品的研发、制造及服务。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人民币。 2.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3.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或联合体。 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此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产品须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铁路局评审鉴定;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供货的合同业绩证明; (7)投标人须提供竞标产品近 5.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出具的成功运行业绩证明。 6.投标设备必须与哈局既有THDS监测中心设备系统软、硬件兼容。所投设备能够满足严寒地区使用要求,需提供在严寒地区2年以上正式运用良好的车辆段证明文件。 7. THDS升级改造设备需与既有智能车号跟踪装置、通信、电力配套设施、抗电化干扰设施、及哈局既有THDS监测中心设备系统软、硬件兼容。 |
红外线车辆轴温控制 (THDS)电气化升级改造 | 在原有设备上升级改造,部分设备利旧 | 套 | 12 | |||||
4 | BZTX-04 | 5T设备 | 货车故障轨边图像监测系统(TFDS)防电气化干扰改造 | TFDS-3 在原有设备上升级改造,部分设备利旧 | 套 | 2 | 500 |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人民币。 2. 投标方必须取得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国际铁路行业标准认证,其认证范围必须覆盖投标产品的研发、制造及服务。 3.投标设备需符合设备应满足《线阵扫描技术TFDS设备样机技术评审意见》(运装管验[2010]910号)及《TFDS应用平台3.0版本软件技术评审意见》(运装管验[2010]912号)标准要求。 4.设备整机须按标准通过权威检测机构的电磁兼容、环境(高低温、振动、盐雾)、安全等检验。 5.投标设备具有1个及以上TFDS-3自动识别模块,自动识别功能须通过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技术审查;提供成功应用案例证明。 6.投标方所投TFDS探测设备采用的红外线性激光光源必须提供国家或省部级产品检验部门检验并出具合格的《检验报告》,包括 “防点燃试验”、 “防灼伤试验”等。 7.投标方无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产品生产厂家近1年以来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投标方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8.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