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食堂食材食品配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亳州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食堂食材食品配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19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人
项目名称:亳州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食堂食材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人:亳州市公安局。
二、项目概况
亳州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负责我市公安机关民辅警的业务培训工作。有培训任务时,该校食堂负责受训学员的早、中、晚三餐供应;没有培训任务时,负责在该校工作的10名民辅警的中餐供应。现需采购食堂食材,食材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按时按量配送食材到指定地点,并按采购人的要求保证食材安全卫生、价格及新鲜度等。
三、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2.在中国国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蔬菜、肉类、蛋类、 副食类食材销售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企业业绩;
4.具有实体经营管理经验(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四、采购内容和要求:
(一)采购内容
负责亳州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食堂工作日主、副食等食材食品配送。
(二)食材食品配送要求具体如下
1.配送车辆、人员:配送车辆、人员应相对固定;明确专人管理食品;配送人员有健康证。
2.配送时间:采购人前一天20:30分前将采购清单提供给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保证次日在早晨6:30分至7:30分之间将清单中的食材食品送达至指定处,并随车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两份(其中采购人一份,成交供应商一份),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若《送货清单》采购人未签字,则该张《送货清单》无效)。
3.所有食材食品按除去包装物及冰品、纸品后的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4.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磅上称重,然后放到指定地点,由采购人负责验收并签字确认,采购人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签字验收。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食材食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成交供应商对内在质量承担责任。
5.如成交供应商漏单则须无条件补货,补货物资必须当天上午 10:00 前补货至采购人食堂。
6.遇特殊情况,如:成交供应商用餐人数临时增减,特需物品临时增减等,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
7.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物品品种、数量、规格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
(三)食材食品总体质量要求
1.食材食品包装应完好无破漏,可视的内容物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变形,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
2.食材食品应当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当符合较高标准。
3.食材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4.有保质期限的食材食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5.提供质量可靠、安全质优的“绿色、清洁、健康”的肉类、水产、蔬菜、豆制品、牛奶等食品。
6.蔬菜必须经农药检测,达到食品安全要求。
7.必须拥有正规合法的配送运输设备及车辆,确保所配送的菜品、副食品(特别是夏季)保持新鲜优质。
8. 当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对配送物品的质量问题存在不同意见时,以第三方机构的认定结果为准。若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该第三方机构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配送食材食品质量描述
1.经过国家和地方质检和卫生、食品等行政部门检测合格的货物;
2.所提供的食材食品是非转基因;
3.原料(详见附件1)
五、服务周期
本项目服务期一年,合同一年一签。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29.8万/每年,签订合同后按自然月度进行结算,即上月食材食品配送依照双方确认的每日送货清单(食材价格)由成交供应商按折扣率进行清算,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成交供应商在次月10日前提供发票(含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的当月报账将货款经财政平台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七、其他要求
(一)食材食品价格定价方法及抽查制度
(1)价格抽查
成交供应商供货时,送货清单上分别注明食材食品单价(折扣前),以“我家亳州”APP-智慧物价-菜篮子-农贸中对应的价格为参考。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每日食材食品配送单价格进行现场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核对中如发现第一次配送食材单价(折扣前)高于“我家亳州”APP-智慧物价-菜篮子-农贸中对应的价格时,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当日配送食材食品清单价格有权按照“我家亳州”APP-智慧物价进行结算,并有权按照本次清单价的10%从当月甲方应付食材食品价款中扣除;如发现第二次食材价高于“我家亳州”APP-智慧物价-菜篮子-农贸中对应的价格,由采购人出具整改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整改报告并免除当日食材和配送费用;如发现第三次食材价格高于“我家亳州”APP-智慧物价),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食材食品品质查验
采购人每日由值班人员对食材食品进行查验,如成交供应商出现以次充好、食材超过保质期、缺斤少两等不合格的情况,发现一次由配送方对出现问题的食材进行更换补缺。发现第二次类似问题,由采购人出具整改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整改报告。发现第三次类似问题,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追责:若因食材食品配送不合格,成交供应商赔付食材,食品和相关损失,并罚款三千元。
若发生三次配送食材食品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若发生因食材食品造成卫生事件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29.8万元,在29.8万元的限价基础上,请各报价人综合考虑,谨慎报价,报价包含一切费用,漏报视为自动让利。
注:本次采购以报价人报价计算的折扣率对所提供食材据实进行结算;折扣率计算方式:如本次报价为26.82万元,折扣率=(26.82万元/29.8万元)=0.9。
供货结算时:供货清单上计算的金额(折扣前)乘以折扣率为结算时价格,如:1月合计配送清单*****元,折扣率为0.9,最终结算为*****×0.9=9000元。
本次询价采购采用最低价成交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询价方法,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报价截止后5日内,由亳州市公安局组织相关单位成立询价小组评定,并通知相关报价人。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价资格,将被亳州市公安局列为黑名单,3年内不准其参与我局采购项目。
(三)附加要求
1.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材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材食品安全责任人。
2.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出入和物品携带等各项规定。
3.食材食品溯源要求。食材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材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
八、报价时间和方式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13日 17 时 30 分截至。报价人对采购内容不明确的请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需完成需求清单所有项目。报价含所需各项费用。漏报视为自动让利。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市场行情,不得高于预算,承诺书原件必须由法人签字和盖章,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函密封后递交给报价联系人。
十、项目联系人
报价联系人:卫警官 182*****666、055*****017
项目联系人:李警官 137*****119
标签: 食堂食材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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