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门诊医技楼通信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某部门诊医技楼通信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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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JKYXZX-W3121)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门诊医技楼通信建设项目采购意向面向市场公开,欢迎广大供应商就资格条件、技术参数、预算等提出意见及建议,请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反馈至我部,我部将视情组织现场调研论证,具体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

时间

备注

1

门诊医技楼通信建设

门诊医技楼通信机房建设,以及中心通信机房与门诊医技楼通信机房的通信联通工作。

见附件1

70万元

2024年6月

注: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严禁转包。

二、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可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企业登记表(见附件2)。有参与意向或反馈意见建议的供应商,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意见建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三、公示时间

2024年6月5日至6月13日

四、反馈方式

(一)联 系 人:税参谋

(二)电子邮箱:*********@qq.com

(三)联系电话:010-********

(四)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具体地址电话联系)

2024年6月5日

,北京市,海淀区

标签: 门诊医技楼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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