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烟囱工程招标公告

供热烟囱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原县集中供热工程——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总公司供热烟囱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清源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清源县集中供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发改发【2015】16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清原满族自治县兴清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100米高烟囱,钢筋混凝土烟囱施工图以内全部工程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清原县热电厂院内

2.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钢筋混凝土 跨度:层数:其他。

装修工程:装修面积:层数:其他:。

专业工程:

市政工程:

绿化专业:

设备安装工程:

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396.17 万元。

2.4招标范围:100米高烟囱,钢筋混凝土烟囱施工图以内全部工程

2.5工期要求: 2016 8 10 日开工至 2016 10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81 天。

2.4本次招标共划分 1 个标段。 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

2.5 标段具体情况:

标段划分具体要求如下:

招标范围具体要求如下: 100米高烟囱,钢筋混凝土烟囱施工图以内全部工程

工期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标段拦标价具体要求如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 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100米及以上)不少于一个 (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具备 BBB级以上级以上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并且[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招标要求提供设计资质的,且仅为深化设计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专业承包具备构筑物100米以上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7 4 日至 2016 7 8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地址)报名。 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资格确认,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地点)同时进行资格确认。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6 7 9 日至 2016 7 19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01:00 时至 04: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持本单位介绍信和在(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持本单位介绍信和相关证件在(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5.3 邮购纸质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7 28 13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名称及地址)。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清原满族自治县兴清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清源满族自治县清原镇镇北街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64甲1-2611
邮编:邮 编: 110025
联 系 人: 孙晓东 联 系 人: 袁秀兰
电 话: 024- ******** 139*****421 电 话: ***-********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热电 供热 烟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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