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池市宜州区殡葬管理所焚烧炉、尾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函

关于河池市宜州区殡葬管理所焚烧炉、尾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江西南方环保机械制造总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北京西路118号冶金大院办公楼310室

法定代表人:李小云

委托代理人:李小云

联系电话:150*****075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河池市宜州区殡葬管理所焚烧炉、尾气处理设备采购

质疑项目的编号:HCZC2024-J1-******-ZXGJ

采购人名称:河池市宜州区民政局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江西南方环保机械制造总公司:
我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收到贵公司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关于河池市宜州区殡葬管理所焚烧炉、尾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编号:HCZC2024-J1-******-ZXGJ)项目的质疑函。我公司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事项高度重视,同时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并于2024年5月16日邀请广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的评审专家协助处理该质疑,经采购人同意,现根据专家的意见回复如下:
1.针对“质疑事项1: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1.多功能遗物焚烧炉:▲ (12)通风机:①外观质量:机壳上设置有起吊用吊耳,机壳底部设有底角,有4个联接螺栓孔;叶轮焊缝无裂纹;通风机焊缝整齐;机外壳表面清洁、平整无油污铁锈,无明显磕碰、划伤,紧固件齐全无损伤,并作防锈处理内外表面油漆颜色一致,无流挂、气泡、缩皱、划伤、碰伤等缺陷。②绝缘电阻(MQ ) ≥50;③机械运转:运转平稳,无异常声响;④风量(m2 /h)≥2130;⑤风压(Pa)≥1200pa⑥噪声(dB)≤30;⑦功率(KW)≥3.⑧响应文件须提供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须含以上第①-⑦项技术规格和参数要求的内容),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事实依据:在殡葬行业生产焚烧炉及尾气设备的企业很多,各家企业都掌握各自的生产能力及设备技术,各企业质量合格的设备投入市场后使用,都能获得充分的肯定能力,贵司列出的采购需求中“通风机检测报告”只是焚烧炉设备中很小的一个部件,根本都算不上核心产品结构,并且其他家企业生产的焚烧炉中如果通风机不满足第①-⑦项技术规格和参数要求难道就不是合格的产品了吗?难道就不能满足本项目的对焚烧炉的技术需求吗?光光凭着一份您方指定的报告,就能定性本次招标的产品质量及技术能力吗?
法律依据:2020年10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 42号),提出:在全国各地区、各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事前设置产品部件的检测报告,会大大增加供应商的负担,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禁止将产品中某一部件的检测报告作为资格条件、评分条件或者废标条款。”的回复:

贵公司所引用的文件《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 42号)作为法律依据不成立。
通风机为多功能遗物焚烧炉的重要组成部分,通风机的技术规格和参数要求关系到多功能遗物焚烧炉的焚烧效率,并影响到焚烧炉的焚烧能否正常运行。结合现场实际安装情况,同时考虑到操作人员的工作环境要求,本项目要求提交包含相应技术规格和参数要求的检测报告是为了客观证明技术参数符合要求且真实有效,杜绝以次充好的情形,保证设备良好运行以及设备操作人员作业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的要求,检测报告中要求含的技术规格和参数要求也是常规检测项,且该设备为市场较成熟的设备,据了解多数国内制造商商在设备出厂时都会参照国家标准进行第三方检测。该项采购需求的编制是保证采购标的物质量的需要。
故贵公司的此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2.针对“质疑事项2: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⒉尾气处理设备:二、大布袋除尘器▲(20)污染物排放指标:符合《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的相关要求,响应文件须提供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须体现有该项技术规格和参数要求的内容),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事实依据:在殡葬行业生产焚烧炉及尾气设备的企业很多,各家企业都掌握各自的生产能力及设备技术,各企业质量合格的设备投入市场后使用,都能获得充分的肯定能力,贵司列出的采购需求中“二、大布袋除尘器”是组成尾气处理设备的一个系统,而“污染物排放”是要经过整个尾气处理系统净化完毕后排放的,不光光只经过“大布袋除尘器”一个系统,还有其他很多关键重要的系统,故“二、大布袋除尘器▲(20)污染物排放指标:符合《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的相关要求,响应文件须提供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须体现有该项技术规格和参数要求的内容)”根本不合理,有失望公平,也并不符合设备实际技术指标要求。
法律依据:2020年10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提出:在全国各地区、各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事前设置产品部件的检测报告,会大大增加供应商的负担,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禁止将产品中某一部件的检测报告作为资格条件、评分条件或者废标条款。”的回复:
贵公司所引用的文件《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 42号)作为法律依据不成立。
《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订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大布袋除尘器是尾气处理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大气污染治理,该设备为市场较成熟的设备,据了解多数国内制造商商在设备出厂时都会参照国家标准进行第三方检测,本项目要求提供体现符合《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指标的检测报告是为了客观证明技术参数符合要求且真实有效,杜绝以次充好的情形,所以此采购参数的设置不存在不合理和不公平的情况。
故贵公司的此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采购文件“这些条款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不合理性”的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我公司将把有关情况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024年5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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