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农业供水及农村饮用水成本审核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和田地区农业供水及农村饮用水成本审核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农业供水及农村饮用水成本审核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LZYZC-HTGX-11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农业供水及农村饮用水成本审核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和田地区农业供水及农村饮用水成本审核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完成和田地区2021-2023年度农业供水(水利工程供水+末级渠系)成本审核报告(8县市+1地区);2.完成和田地区2021-2023年度农村饮用水(自来水)成本审核报告(8县市+1地区);3.完成8县市农业供水和农村饮用水准许收益率的测算;4.完成8县市农业供水和农村饮用水定调价方案,出具风险评估报告;5.协助8县市按照《价格听证办法》完成调价听证会相关事宜;6.其他需协助的相关事宜。(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个月(具体时间以服务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提供执业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需提供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2月-2024年4月)、出具在会计领域等不存在不良执业行为的证明;
(4)供应商在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否则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上网站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网页打印件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刻从上述网站中查询并打印);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115号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昆仑之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努尔巴格街道和平社区敬老路51号

联系方式: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轩工

电 话:0903-*******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饮用水成本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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