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张村镇新增建设场地地质灾害评估报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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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渑池县张村镇新增建设场地地质灾害评估报告项目已经批准,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渑池县张村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渑池县张村镇新增建设场地地质灾害评估报告项目

2、招标编号: ZJTF-CG-*******

3、服务地点:渑池县境内

4、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服务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7、服务范围:渑池县张村镇新增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分析,地质灾害危险性调查与分析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调查与评估,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文)、《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河南省政府第45号令)、《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4〕79号)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GB/T *****-2021)等有关规定进行编制,编制渑池县张村镇村庄建设用地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并完成上述报告的相关评审及审批工作。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供应商自行做出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人章);

3、供应商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自2023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本单位为其依法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证书及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2023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的税收及社保证明;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网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磋商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时间:本项目开标之后,评标结束之前);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6月6日08时30分至2024年6月1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712室

3、方式一:采用现场办理,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15号附4中亨大厦712室;

供应商须携带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通过现场获取文件。

4、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套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15: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渑池县张村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24年6月20日15:00分

2、开标地点:渑池县张村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渑池县张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渑池县张村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52*****573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15号附4中亨大厦712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371—********


标签: 地质灾害评估 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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